党风政风
武平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武平县纪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9/30

2016年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武平县纪委将今年6月以来严肃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武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林文胜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11月10日上午,林文胜违反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擅自指使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驾驶员郭振祥载其从县城回老家十方镇鲜南村办私事,同日驾驶员郭振祥驾车载其按原路返回县城。2016年7月6日,武平县纪委对林文胜党纪立案,并由其本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武平县中山镇上峰村原党支部书记潘锡炎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和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2013-2014年,武平县中山镇上峰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潘锡炎、村会会主任刘福贤、报账员潘英鸾通过虚列或虚增工程款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331909元,用于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近日,武平县纪委对潘锡炎、刘福贤、潘英鸾3人党纪立案,并将上述3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必将受到党纪的严肃处理,教训深刻。广大党员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从通报曝光的违纪违规案件中吸取教训,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教育提醒,坚决杜绝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闽ICP备200158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