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从今年8月开始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基层站所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巡察暨村级巡察工作,巡察主要任务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巡察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深入查找发现基层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督促基层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根据工作安排,从9月19日开始,县委专项巡察组将分别对城厢镇、岩前镇开展基层站所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巡察暨重点村(社区)巡察,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日前,2个专项巡察组已进驻开展巡察。
组别 | 县委专项巡察一组 | 县委专项巡察二组 |
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冯美文 副组长:王添新 | 组 长:连祥德 副组长:蓝永贵 |
被巡察 单位 | 城厢镇各基层站所和东云、园丁、始通、金桥、载文等5个村和碧水社区 | 岩前镇各基层站所和灵岩、龙井、迳田、东峰、澄邦等5个村 |
信访举报电话 | 18859038138 (工作日8:00-20:00) | 18859038159 (工作日8:00-20:00) |
来信 地址 | 福建省龙岩市B43013号邮政信箱(县委巡察一组收) | 福建省龙岩市B43013号邮政信箱(县委巡察二组收) |
信访受理范围 | 巡察信访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涉及巡察监督内容的问题,对反映违纪违法问题指向明确、可查性强的信访件,专项巡察组作重点了解;对反映巡察内容外的信访件,按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