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桃溪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9/4

中共桃溪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124日至201911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桃溪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4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从讲政治、讲党性高度,严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围绕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反思、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有效落实。

(一)提升站位,强化保障。镇党委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等各项工作。召开镇村两级干部动员会、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于加强党的建设全过程,形成镇村联动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压实责任,逐条整改。镇党委针对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1947个问题和4条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方案,逐个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好问题整改,相关责任领导按职责分工落实整改任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5次专题会议、1次干部职工会议,讨论研究整改推进工作,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有序有力落实整改任务。6月21日,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挂钩县领导钟发贵同志亲临会议指导,并就我镇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健全制度,标本兼治。镇党委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既整改面上的具体问题,又着力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通过一个问题整改,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已制订或修订规章制度12条,努力扎紧制度“笼子”,制度管人管事,解决深层次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建章立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供长久制度保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发展经济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化解矛盾能力、带领群众能力有待提升,党政主要领导“虎气”不够,破解处置重大事件本领不够强的问题。

党政主要领导主动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以新思想为指引,综合能力得到提升。

    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2月份已重新调整加工区项目指挥部成员,并重新制定了工作方案,分解征迁工作任务,4月15日前完成所有征迁户的入户宣传工作,所有征迁户已基本达成征迁协议。下一步,我镇将在7月底前完成全部征收补偿工作。

2.关于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

健全完善《桃溪镇党政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会议事决策,行政类事项由党政班子会议事决策;会议记录写明参会对象、列席对象、请假对象,记录准确、真实、清楚,会上未记录完整的,会后及时进行补充;严格落实党委、班子会议内容分开记录制,党委、政府会议专本专用。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落实末位表态发文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政府会议,已严格按末位表态制执行。凡属重大问题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求班子成员之间互相通知、互相交流,提出意见建议,最后综合集中意见建议党委书记作最后陈述表态,充分发扬民主。

4.关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开展干部学法教育,把学习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我镇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防范风险水平进一步提升,用法治思维与法律武器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机关内部管理不断规范。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镇机关内部管理,特别是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公章使用流程得到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是法律风险隐患得到排除镇政府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中涉及的经济项目、劳务合同等法律文书以及复杂的经济纠纷、行政案件,由法律顾问直接指导、审查、把关、应诉,从源头上避免了重大法律风险隐患。四是运用法律手段积极追偿针对桃澜小区建设中,导致本届镇政府承担支付160万工程款连带责任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力争通过法律诉讼予以追偿。

5.关于项目落地攻坚战役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把项目推进作为全镇工作的重心,进一步树立指标意识,提前谋划,采取每月一调度的措施方法,对各项指标进行跟踪落实,切切实实地抓好抓早抓紧抓实,镇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经常性地深入项目现场,了解督促项目推进情况。今年1-4月,县对乡镇考核的六项指标中(农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未排名),其他营业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幅全县排名第2,限额以上贸易销售额增幅排名第5,财政收入增幅排名第12,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幅排名第13,各项指标稳中有进。根据中共武平县委办公室、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招商引资攻坚完成情况通报》(武委办〔2019〕13号)文件,我镇2018年实现了新签约项目1个、新开工项目1个、新竣工项目1个。二是认真分析项目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列出项目问题清单,倒排工作序时进度,确保项目按时保质推进。三是加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督查力度,镇纪委全程介入项目推进全过程,全方位督促项目全力推进。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党政主要领导轮流每月外出开展招商活动一次,突出产业招商、“一把手”招商、粤港澳大湾区主战场招商,落实招商奖惩制度,全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6.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落实“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执行政策,切实落实各项脱贫政策,531日至610日,组织挂钩帮扶责任人、村两委干部逐户核实“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经核实,未发现“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二是完成危房改造验收和资金拨付。镇村管站、脱贫办指导督促危房改造户加快工程进度,并于619日完成验收和资金拨付。三是积极开展资金追缴。5月17日,再次将追款通知书送达到户,挂村工作组、村两委干部通过入户、电话等方式做其思想工作;因清退户拒不配合,期限内未追回资金,现决定采取村级先垫付的形式缴交镇财政专户,而后继续向清退户追缴。

7.关于生态环保攻坚战役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关于2018522日,镇党政班子会议确定6月份完成拆除亭头村非法占用杨屋土地兴建养殖场并恢复土地原状任务,但直至巡察组进驻巡察后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我镇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遏制打击未经审批违法占用土地,特别是兴建养猪场等污染大的违法用地行为。今年125日我镇与县执法部门联合行动,拆除违法建筑。目前亭头村非法占用杨屋土地兴建的养殖场已基本拆除,现正逐步恢复原状。

2针对关于小澜散户生猪养殖污染问题突出,“四禁止”执行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小澜村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四禁止”工作措施,把小澜村生猪养殖的小散户纳入整治范围,实行领导挂片干部挂户的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小澜村散养生猪养殖污染整治。镇村把今年5月确定为小澜村散户生猪养殖污染攻坚月。二是强化巡查监管,确保生猪养殖不反弹。加大巡查力度,各挂片责任人员每周至少对各自负责的自然村、村民小组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巡查,坚决制止和打击新建猪舍、利用老房子等建筑改建猪舍及猪舍关闭拆除后复养生猪,把违规养殖生猪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今年上半年小澜村散户生猪养殖经过镇村两级严厉整治,特别是5月份小澜村散户养殖生猪污染整治的攻坚和我镇开展生猪养殖“两违执法行动”,禁养区小澜村21户散养生猪养殖户的生猪养殖场户已全部关闭拆除或者退养,小澜村的农村居住环境大为改善,小澜村准备申报建设美丽乡村。

3针对关于2018年度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工作缓慢,集镇和农村公厕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工作协调,加快农村三格化粪池和公厕建设进度,我镇已在2018年11月份完成了集镇公厕和农村公厕建设任务,在2018年底完成了三格化粪池建设任务。

8.关于防范社会风险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缉枪治爆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镇挂村工作组和辖区民警按照“谁挂钩、谁负责”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了辖区危爆物品专项问题的安全监管。通过“强化宣传、深入摸排、群众举报、依法打击”等措施,广大群众防范社会风险能力不断增强。截止2019620日,镇公安派出所已收到群众举报信2件,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二是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调查工作有序开展。为切实提升我镇群众安全感满意率,通过采取从早安排、周密部署,摸清底数、强化宣传,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措施,目前进入冲刺阶段,今年上半年的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有望实现甩后进位、进入全市中等以上行列目标。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9.关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严肃的问题。

镇党委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镇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年度学习计划,强化学习内容的把关审核,确保内容正确实用,每月开展了一次以上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能完整记录个人学习内容。同时,强化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应用,中心组成员做到每天学习达满分、每天截屏积分情况,学习管理员每天通报学习情况,进一步丰富了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提高了学习效果。

10.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活动,要求挂村(分管)党员领导对所挂村(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包干负责,新贡、湘溪、新华等三个支部已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另经查证,新礤村支部已按要求召开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

11.关于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面的问题。

镇党委把县委宣传部下发的应知应会知识,发给全镇党员、干部学习,并于531日组织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经测试,成绩均合格。镇党委将每季度开展一次测试,促进党员干部强化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12.关于民主生活会把关不严的问题。

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办事,领导班子个人该公开的进行公开,该整改的进行整改,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杜绝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的情况。2018年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个人已严格按规定制定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

1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开展培训,严肃党内生活。围绕落实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在5月份举办全镇党员教育培训班时,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各党支部还结合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重点学习组织生活会的召开、“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开展程序要求。二是查缺补漏,提高实效。机关支部已针对20188月组织生活会对照查摆的问题、机关党员群众征求的意见,立即列出整改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14.关于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等审核不严、敷衍了事的问题。

按组织生活会要求党员撰写的批评自我批评等材料,实行分层审核制度,实行党小组长初审、支部组织委员复审、支部书记终审制度,对材料应付了事、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写,对机关支部个别党员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撰写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材料与20176月学习廖俊波事迹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一致的,已退回重写。机关支部吴某锋同志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自我鉴定出现“分局党委”“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等表述不当的问题,由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1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武平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已按要求向县委报告落实党管意识形态情况,把意识形态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开展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落实“一岗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重要内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未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的,已重新修改,补充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安排专人负责舆情监管,强化网络、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对桃溪微发布的编发内容实行“三审制”,提高了舆论引导水平和处置能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6.关于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流程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人事工作管理,做到不遗漏环节,不缺少程序,牢记在今后对股级干部的选拔使用中,严格按照民主推荐、测评、考核、公示等规范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7.关于违规任用村支部副书记的问题。

湘坑村任命村支部副书记事项已向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作了咨询,已原则上同意镇党委的决定。镇党委于2019年5月组织党员举办集中教育培训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支部书记、副书记产生的规范程序。

18.关于机关支部班子配备不及时的问题。

2019年元月,镇党委组织党员举办集中教育培训班,强化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2019年1月8日,已按程序任命王占宏同志为机关支部书记。

19.关于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不力的问题。

制定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方案时,明确党委委员联点工作机制,加强分析研判,按时间节点进行整改销号,湘溪村软弱涣散党支部2018年完成整顿;新华村是村级换届中“回头看”中被列入软弱涣散党支部,上报整改方案按上级时间节点(要求是2018年12月7日前)进行。今年新华村党支部被重新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后,镇党委于4月25日制定并上报了整顿工作方案;湘溪、田雁两个村整合上级扶持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原计划不一致,主要源于效益和风险考虑,后期是投资桃溪镇新礤茶场,现收益正常。

20.关于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规范设置方式,优化组织架构。镇党委对党员人数不符合成立条件的支部进行调整,即对北冀益民党总支四个支部进行调整,撤销食用菌支部及“两新”支部,保留绿茶产业支部和服务中心支部。

21.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镇党委于2019年5月组织党员举办集中教育培训班,开展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详细讲解党员发展具体程序;同时利用进村时机督导党员发展工作,现场教业务、解疑惑,帮助各村梳理党员发展思路。新礤村王某于2018年12月26日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情况说明并深刻检讨,并通过票决转正,次日还派员找其进行谈话教育。

22.关于政审不够严格的问题。

镇党委高度重视政审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会,对隐瞒入党前重大事项的亭头村李某云予以除名;经核实,湘溪村未将兰某玉确定为发展对象;对机关支部包某微、新兰村林某礼涂改时间已作整改;贯彻执行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实行联审联鉴制度的意见》(岩委组综〔2013〕56号)精神和要求,对新华村李某元等6人政审报告时间已作整改;已补办田雁村廖某莲的外调材料。

2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的问题。

加强对辖区各(总)支部发展党员动态跟踪管理,重点关注一年以上未发展新党员的党支部。重点摸清湘溪村非党村干部、返乡创业大学生、青年义务兵、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妇女等底数,把其作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后备人选。目前,湘溪村已收到林文华等七位同志的入党申请书,其中林文华于2018年11月2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现正按程序考察中。

24.关于党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镇党委于2019年5月举办集中教育培训班时,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19个党(总)支部自查党费收缴情况,已补交党费2782.7元。同时要求辖区各(总)支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每月按时足额缴交党费,不提前也不推迟缴交党费。

25.关于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问题。

在2019年1月和5月党员集中教育培训时,进行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明确党务工作者职责,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组织关系未及时转接的修某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6.关于工作作风不深入的问题。

制定《桃溪镇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践行群众路线,镇党政主要领导每周均有不少于一天时间下村或深入企业调研指导,班子成员和挂村干部能按要求进村入户,了解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严格会议纪律,在近期开展的镇、村干部会议中,已督查参会人员是否遵守参会制度,目前已有3名同志因参会没有带笔记本等不遵守参会制度被通报批评;下一步镇纪委将继续做好督查检查登记,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不遵守纪律、执行制度不到位的干部职工,由分管领导和镇纪委一同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27.关于对群众诉求不重视的问题。

一是认真对待群众诉求。对于群众诉求第一时间派相关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二是强化落实。通过入户做工作,小澜村泉坑背生猪养殖户陈201896日与桃溪镇政府签订了关闭协议书,陈良于20181110日将生猪全部清栏,关闭了生猪养殖场。关闭猪场后,20191月份经镇村干部巡查发现关闭的猪舍有2头猪,包村挂户干部当即责成陈良将2头猪清栏。201958日陈良已将该猪场2头猪出售清栏,并签下承诺书承诺永久停止在该场地养殖生猪。

28.关于集镇周围占道摆摊问题整治不力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镇党委政府把5月份确定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月,制定了实施方案,印发环境综合整治通告。516日,联合县交通执法部门开展红路口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同时,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和桃溪村干部开展集镇河道违章搭盖、种植蔬菜等整治行动;523日,开展集镇周围占道摆摊、侵占绿化带等集中整治行动,集镇面貌得到较大改观。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将集镇进行分区域管理,干部职工分组分批每天进行巡查监管,进一步规范集镇管理,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三是规划兴建农贸市场。挂钩县领导钟发贵副县长帮助协调老农贸市场旁的农行和信用社土地,镇政府已聘请人员规划设计了三种建设方案,并在党政班子会议上讨论研究,近期将动工“拆旧建新”,力争在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为群众提供日常摆摊交易场所。

29.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镇党委政府转发了《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通知》等文件;并组织班子成员、党政办、财政所等相关人员进行学习,严格遵守,规范接待;镇纪委靠前监督,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0.关于执行下村就餐付费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村主干及村级财务报账员学习《关于规范公务人员下乡(村)、出差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并要求镇财务人员和村级财务报账员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针对田雁村2018年3月至7月接待支出共12笔计2356.2元问题

5月27日,田雁村村委会已把支出的接待费2356.2元退还至村级财务核算中心账户。镇纪委将对田雁村村委会主任钟平进行诫勉谈话。

3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严格落实规范津补贴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发生。对于2018年超核定范围发放优秀公务员奖励1600元问题,经查,2017年10月24日,经县委组织部审批核准蓝章添、朱伟才两位同志考核优秀,给予嘉奖,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每人发放奖金800元,属于核定范围发放奖励范畴。经查,童某鸣于2011年12月31日提前退休,并于2012年1月1日起返聘为我镇综治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按县政府有关规定于2016年2月1日起结束返聘,连续返聘时间5年,镇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根据相关规定,镇政府按劳务派遣人员离职发放离职补助每年一个月工资补助,共补助5年7500元。

32.关于经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相关人员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二是开展专项清查,对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马上整改,健全手续。对于2017年1月列支2016年8月26日召开全镇农村三项补贴会议费973元经费报销不规范问题,桃溪镇按照《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了专项布置会议,县级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通知和桃溪镇《关于召开全镇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部署会的通知》及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以附件形式已附。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存在超标准报支时和缺少原始资料要件时坚决不予报销。四是严格按《武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武财事〔2015〕20号)《武平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武财事〔2015〕21号)文件规定报销会议费及干部职工差旅费。对于2018年5月郑某平到深圳出差超报市内交通费320元问题,已进行追缴退回镇财政账户。

()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33.关于向巡察组提供材料不及时、不准确,一些情况说明、佐证材料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的问题。

制定了《桃溪镇党委办公室管理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公文管理。针对北冀服务中心支部张良预备党员转正会议情况说明与实际档案材料记录相悖,弄虚作假问题,镇纪委对北冀服务中心支部张良和镇组织干事修雄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

34.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制定了村干部管理制度、镇村干部效能过错问责意见、镇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及村主干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镇村干部的监督管理。镇政府已在5月9日发书面通知吴生,要求其在5月31日前退还村干部工资及务工补助,吴生同志于2019年6月2日将多领取的村干部工资及务工补助退还至村级财务核算中心账户。因吴生2016年考入了大禾镇人民政府,不属于我镇党委的管理对象,所以不给予问责。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3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按要求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9年5月6日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下一步将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每半年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切实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36.关于严重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的问题。

改革村级核算中心管理运行模式,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记账。2019年4月10日,武平至诚会计有限公司进驻桃溪,桃溪15个行政村的财务记账由该公司代理记账,解决了备用金超额留存、大额现金支付各种款项问题。

37.关于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修订了《桃溪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由镇财政所牵头,镇纪委配合,对近年来的报销票据进行审查,发现手续不全、材料缺漏的,立即整改,补充完善。对2017年12月重复报销发放的2017年1月敬老院生活费5814元,已清退重复报销5814元。2016年5月报销生态茶山改造绿化造林购苗款4.24万元无清单问题,已通知相关人员与企业补充完善苗木清单。

38.关于预借工程款手续不齐的问题

针对20153月王文预借茶叶加工区工程款10万元,借据无审核人、负责人签字。

一是明确付款方式,根据中标合同按工程进度结算支付工程进度款。二是完善支付制度,制订出台《桃溪镇工程建设项目控制管理制度》,对工程进行程序、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考核,同时对工程结算的佐证材料进行联合签字审批,确保工程款支付制度执行到位。三是对所有工程严格按合同进行结算,按送财政审计部门工程审核结论进行决算付款。

39.关于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部分新增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和管理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制订了《武平县桃溪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特别是对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核算和管理。三是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定期进行账实核查,确保账实相符,避免固定资产流失。现已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将未入固定资产账补记入固定资产并列入镇政府资产管理。5月份,我镇已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40.关于食堂食材采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镇政府食堂管理问题,2016年以来镇党政班子会议多次研究,不断改革,2017年开始安排党政办人员负责食堂食材采购的验收和审核,切实加强了采购物资的监管。2019年经镇党政班子集体研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食堂管理制度,切实强化了食堂运行过程的全程监管;镇纪委不定期开展检查,严把食堂食材出入关,严格按照制度来管人管事。

41.关于敬老院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由镇民政办、财政所按程序申报设立了敬老院专门账户,并于201963日起正式启用;敬老院专户设立后,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切实加强监管,按月履行财务结算,做到专款专用,公私分明。

42.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未实行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招投标领域的业务辅导和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部门的业务能力和规矩意识。二是严格按照《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武政文〔2017〕348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依规进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武平分中心进行招投标。三是加强对村级实施工程的规范和管理。提前介入并指导、督促各村在工程项目领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落实,对应该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实行规范化管理。

43.关于工程严重超预算的问题

已对加工区等项目开展项目自查,针对茶叶加工区后续项目的实施程序、资金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梳理,加工区红线范围内剩余住宅小区土方量工程等均已依程序进行了土方量测绘、预算、审核,并进行了招投标程序;落实监管责任,由镇财政所、村管站负责对我镇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已将相关法规文件印发至镇财政所和村管站,要求相关工作人员采用自学的方式熟悉和掌握相关规定,提高业务水平。

44.关于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的问题

镇纪委对巡察二组移交的湘溪村虚列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的问题线索重新启动调查程序,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并在3个月内结案。下一镇纪委将强化工程项目的监管,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制度,确保工程项目程序合规合法。从严审核财务报账凭据,凡凭据材料不实,不全的,一律退回不予报账,对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加强整改落实方面

45.关于对2016年度班子考核整改措施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班子议事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到201812月巡察期间仍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镇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党政班子议事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重要性,逐条逐项,不折不扣做好班子年度考核整改工作;20196月镇党委政府已制定完善了《党政班子议事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切实严格执行,做好带头;对各类检查督查、审计、巡察等指出的问题,相关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切实加强跟踪和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党委、政府政令畅通,工作落实。

46.关于对审计指出的要“加强现金管理”“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等问题至今仍未整改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武平县桃溪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对的管理办法,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三是及时整改。对已存在的往来款项问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清理、结算,确保整改到位。目前我镇已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结算和原会计核算中心各单位套账梳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移交的问题线索方面新田村原村主任吴某生多领取工资及误工补贴退问题已将领取的村干部工资及误工补贴退还至村级财务核算中心账户田雁村接待费2356.2元退还至村级财务核算中心账户镇纪委对田雁村村委会主任钟某平进行诫勉谈话湘溪村的问题,已与县纪委对接,镇纪委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初核调查,并在3个月内结案。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县委巡察办、巡察二组的指导和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初见成效。目前,仍有4个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需进一步整改落实。

1.关于“武平绿茶”桃溪加工集中区征迁未完成问题。调整班子分工,安排一位副镇长和村管站负责人不挂村,主抓该项目推进工作。征迁任务责任人每周入户做工作3次以上,确保在7月底前完成全部征收补偿工作。

2.关于集镇周围占道摆摊整治不力问题。镇政府正多方筹措资金,在原址规划兴建农贸市场。计划7月份完成用地报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8月份开工建设,力争在年底前竣工投入使用,为群众提供日常摆摊交易场所,解决集镇周围占道摆摊问题。

3.关于清退贫困户资金未全部追回问题。由桃溪村、新田村、湘里村的挂村工作组和村两委干部负责,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每周一跟进,督促3户清退贫困户尽快退回资金,确保在2019年12月份前完成。

4.关于往来款项结算管理问题。因我镇缺乏专业财会人员,故聘请有资质的武平县至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我镇七所八站等套账结转合并、往来款项清理、固定资产核查等工作,已于6月19日签订协议,8月31日可完成相关工作。

总之,经过2个多月的认真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巡察组要求及干部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镇党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不懈地落实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

二是从严压实“两个责任”。压实每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作示范、当标杆,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完善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各项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682482;通信地址:武平县桃溪镇桃溪村和谐路1号;邮政编码:364303;电子邮箱:wp4682482@163.com。

 

                                                                   中共桃溪镇委员会

                                                                 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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