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2/9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15日,武平县委察三对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集团班子成员及子公司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整改期间召开党总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班子扩大会议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集团《中共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武城投集团总支〔2022〕5号),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主要领导主动辨析问题,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集团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定期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问题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党建、职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互相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学习不扎实。20191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党总支20209月才组织学习;20208月、20216月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出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均未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城投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等作为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集团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67次,交流研讨24次;二是创新丰富学习形式,截止巡察整改结束,集团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开展专题党课6次,专题讲座1次,集中学习交流研讨24次,开展现场教学6次,进一步增强学习实效;三是2022年9月23日组织党员参加了党员集中培训会议,邀请县委党校相关专家作题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及《党务公文写作技能提升》专题讲座。

2)落实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缺乏深层次的思考研究,在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提出的措施办法不多。2019年以来,保障性住房闲置空房131套,租后闲置29套,最长闲置时间28个月;不符合条件需腾退201户,69户未及时腾退,至2022年8月初仍有2户未腾退。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建住20216号)文件精神,加强公租房使用日常管理,协助住建局保障中心站一年内至少开展二次全覆盖入户巡查,发现闲置、转租、转借等各类违规行为的,及时报送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站。同时开展小区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入户走访工作,并将巡查、检查和走访记录按季度及时报送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站。针对租后闲置29套,已上报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站主管部门,住房保障中心站已发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一个月内入住,逾期未入住的家庭,取消保障资格并收回承租的保障性住房,29套已完成整改。对年度复核发现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应退房的69户家庭,因购买的商品房未交房、未装修等原因未及时腾退,但取消保障资格后租金已按市场租金收取。截至20228月初不符合条件已腾退68户家庭,仍有1户未腾退,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可继续租住。

3)效果不明显。部分党员对“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四个全面”等内容不知晓或回答不全;20211名同志入党申请书未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城投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闽山闽山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原著,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撰写心得体会共78篇。二是城投集团于2022年10月重新修订完善了《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围绕党员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用好“梁野党旗红”“学习强国”等教育平台,有针对性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务求学懂弄通做实,并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强化党性教育。充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不断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筑牢理想信念之基。截止2022年10月底,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红色教育3次。四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教育。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同党员一同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撰写心得体会等,不断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五是因党务工作人员对入党材料把关审核不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依托党支部微信群和“学习强国”进行日常学习,在微信群及时转载相关学习内容,每天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每日未达到40分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并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纳入员工每月绩效考核内容。

2.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0年度两位主要负责人的述责述廉报告中意识形态方面内容雷同;2020年度主要负责人的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2019年至20211名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中意识形态内容雷同。落实上级宣传工作指令不到位。“武平城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未落实三审核制度,未及时转载、刊载习近平来闽考察等重大主题;城投集团未在单位显眼位置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城投集团本部党支部对2019以来的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全面梳理,存在漏写、抄袭和雷同的一律重新撰写,重新撰写5篇。二是充分利用好“第一种形态”,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由集团党总支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民主生活会上点名批评,让其充分认识错误,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三是2022年10月27日城投党总支书记对集团中层干部以上人员进行意识形态理论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制定了《微信公众号发布三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发布公众号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牢牢守住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五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切实完善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制度,于2022年9月制定了《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宣传阵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主动管理、科学管理和有效管理,守住阵地、清洁阵地,并不断传播好思想、传递好声音和传输正能量。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5)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够到位。对《武平县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不够彻底,未按要求撤销武平县天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平县天泉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完成人员划转;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监事会主席长期空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未按要求撤销武平县天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方面。由于天润物业承担了我县所有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且根据市级文件精神,要求各县要组建国有物业公司介入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撤消天润物业公司已不符合当前实际,就该情况我公司已于8月26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关于保留武平县天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请示》(武恒城投集团〔2022〕52号)。二是武平县天泉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8月24日完成注销并于2022年9月完成人员划转工作。三是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监事会主席长期空缺问题。该问题需上级主管部门决策安排,我公司已多次向上建议尽快配齐监事会主席。

6)招商引资工作不力。2019-2021年连续三年未完成任务,20211月主要负责人在全县产业招商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运作体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招商引资政策专题学习,成立招商工作组,落实职责,细化目标,强化措施,同时,把指标任务分解到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及相关业务部门,把子公司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年度考核指标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构建全公司上下招商引资工作浓厚氛围,2022年度完成新签约项目1个。针对招商引资工作不力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7)落实上级指标任务不够有力。县财政局下达2021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应收账款周转率22.96,实际完成0.48,完成率2.09%

整改落实情况以业务拓展为抓手,围绕经营业绩指标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指标任务分解,并按月分析指标完成情况,梳理账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度,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2022年度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12月底收账款周转率已达到25.18。

4.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8)盘活资产力度不大。截止巡察结束,仍有49宗地块、198套套房、10间店面、42个地下停车位、132间杂物间等资产长期闲置。

整改落实情况20228月中旬对公司所有资产(含上述闲置资产)进行了全面分类梳理,对存在问题、盘活思路、处置建议等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形成了资产盘活建议书面材料上报县国资金融中心。针对国有划拨性质安置地块,9月份,我公司会同县国资金融中心与自然资源局共同协商,由我公司建设栋房进行处置的方案,目前县自然资源局已明确答复无法审批给我公司建设栋房,该方案无法实施,现我公司已对易被侵占的地块实施围挡防护措施,待今后有其他可行的处置方式时再进行处置。针对村集体土地安置地块,10月中旬,我公司与平川街道办对该性质安置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初步计划选择区域位置较好的红东安置地块进行试点运作,由村委会将宅基地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村民建设栋房,城投公司收回前期投入的成本,目前正在与平川街道办洽谈相关运作方案。针对闲置的安置房、店面、杂物间等资产,我公司计划分批次进行拍卖处置,9月底对已具备拍卖处置条件的北河西路剩余栋房、九期旧改剩余安置房等资产进行了拍卖处置,东门市场改扩建安置房3#楼正在办理国有划拨转出让手续,梁野大道安置房提升改造工程目前正在办理产权调拨手续及施工图设计,计划2023年进行改造施工。。

9)资产租赁管理不到位。2019年以来逾期收取租金104.24万元,截止巡察结束,仍有12.4万元租金和11.1万元物业费未追缴到位;店面存在违规转租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租金方面:逾期12.4万元租金已完成追缴7.29万元,未到账款5.11万元(含1户法院已判决未到账4.11万元、4户已故租户无法追缴0.83万元、1户正在走起诉流程0.17万元);逾期11.1万元物业费已追缴完成。针对店面存在违规转租现象,进一步完善《资产租赁管理制度》,同时对资产承租人缴租及租赁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下一步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以上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10)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2022年4月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因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近两年第九期旧改安4、安5有6户飘窗线条因质量问题脱落砸坏汽车等物品给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在建工程项目存在大门无人值守、挡土墙基槽未按规范放坡、已完工部分缺乏临时防护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等安全生产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公司方面:飘窗线条脱落安全隐患问题:于202277日整改完成,同时将相关隐患事宜上报九期旧改指挥部,后续物业公司将加强巡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整改。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问题:8月份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严格要求现场施工单位遵守安保巡查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所有临边防护等进行检查修复,监督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落实佩戴安全帽等安全施工规范要求,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对施工工序严格要求,严格遵照图纸施工,对挡土墙基槽未按规范放坡等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现场进行综合检查,杜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行为。天泉供水公司:一是通过周例会、专题培训会议等加强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20228月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安全培训6次;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施工安全作业标准》等制度,增加了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三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月检查制度,每月对公司各厂站、生产车间开展例行安全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四是加强项目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现场安全巡查工作;五是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1)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不到位。2019年以来,天泉供水公司先后10次被市、县环保局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累计115.1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刻剖析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总磷超标排放原因,对水处理工艺进行改造,生化系统由原来抗冲击效果差的A2O处理工艺,改造为两级AO生化系统处理工艺,提高了脱氮除磷效果。二是加强了对园区线路板企业超排、混排巡查力度,完善了《水质检测制度》。三是20224月开始,由广东某环境公司负责运营,并对污水厂提标扩容改造,由日处理量4000M3提升到日处理量5000M3,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和主要设备成磁混凝等设备安装,目前整个扩容提升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已经满足通水条件,前端两级物化反应池、水解酸化、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等已安装完成,待调试完成后即可投入使用。20223月至今,第二污水处理厂均达标排放。四是对污水处理厂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1.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12)存在一号多文现象。2021年制定的《关于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的请示》与《关于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文号相同。二是文件照搬照抄。天恒城投党支部2020年度党建工作总结与党总支部雷同,且出现“天泉供水捐款4900”、“天和安居公司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内容。三是材料审核把关走形式。预备党员考察材料出现时间逻辑错误,审定落款时间早于公示时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城投党总支已对2021-2022年党建发文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核查整改;二是2022年9月5日由总经理任主讲,对党务工作者和综合部人员进行公文处理等专题培训,严格按《公文办理管理制度》执行,规范公文管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登记、印发、管理公文,对外发文均需由主要领导把关审核,杜绝再次出现一文多号等现象。三是已对城投集团本部党支部对2019以来党建工作总结进行全面梳理,重新撰写1篇;四是城投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做好城投集团所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五是由集团党总支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 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13)城投集团用《征求意见稿》在12345平台答复群众反映某公司违规收取停车费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收到12345平台信访件,综合部将信访件分发至相关部门,由相关责任人组织对信访事件进行核实,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并形成答复件,提交分管领导审核,视情况再由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并在平台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针对以上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4)2020年以来幸福里家园住户多次反映房间、阳台漏水问题,直至20224月才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为提高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对小区物业人员进行再学习,再培训,并完善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报修、投诉等相关制度。对合理的、属于物业管理职责的诉求,立即组织整改,对不合理或不属于物业管理职责的诉求,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15)2019年以来群众多次投诉平川街道东环路(新三角坪)排水管道经常堵塞导致臭气熏天问题,至巡察结束仍未得到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已再次安排人员清理。此前我公司已多次安排人员进行清理,因该管道是雨水收集管,沿街饭店长期将厨余垃圾直接倒至管道内导致出现经常性堵塞现象。下一步我公司将加大清理力度,并协调城管、市政维护等相关部门配合整改。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突出问题

16)公务接待不规范。2019-2022年城投集团违规接待55餐共计3.65万元;2019-2021年天泉供水公司违规接待42餐共计3.09万元。二是违规报销差旅费。2019以来,城投集团违规报销差旅费共计9040.5元,天泉供水公司违规报销差旅费共计1235元。三是超范围发放高温补贴。2019-2021年,普发防暑降温物品共计8500元,超范围发放高温补贴共计1.32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一是城投集团方面:2019-20223月总计接待74笔共计5.8209万元,对其中巡察发现违规的55餐共计3.65万元作了进一步梳理,该55餐接待分别为接待洽谈融资业务、审计事项及其他公司经营业务对接来人等,接待手续及接待金额均按相关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对象,今后除业务交流、招商引资等必要的商务活动外,其他非必要接待对象均不再安排接待。天泉供水公司方面:对《武平县天泉供水有限公司接待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删除接待范围第四条第(3)点“公司业务相关的厂商、客户和其它单位的公务来访”内容。二是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严格把关公务接待,并引以为戒,杜绝再次出现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全部要求清退并上缴至中国共产党武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针对以上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关于超范围发放高温补贴问题:全面核查了2019-2021年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共清退回超范围高温补贴13366元。

17)违规发放工会福利。天安城投工会20199月违规发放会员秋游活动纪念品2900元,2020年违规发放非会员春节慰问品7000;天泉供水公司工会2019-2022年违规发放退休职工节日慰问品(慰问金)共计9720元。

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公司方面:2019年9月违规发放会员秋游活动纪念品2900元,已于2022年1月全部清退。关于2020年违规发放非会员春节慰问品7000元问题:根据事业单位改制相关文件精神,原城投公司七位同志转隶到住建局工作,2020年1月份(春节)正值上述人员处于转隶过渡期(实际于2020年3月到住建局上班),住建局工会未对上述人员的职工福利列入预算,住建局与城投公司协商并发函到城投公司,以上 7人的春节福利由城投公司工会给予发放。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工会将认真贯彻执行闽工〔2018〕158号文件精神,严格按规定开展工会活动、落实工会会员福利的发放。天泉供水公司方面:一是2022年8月31日工会已对违规使用经费9720元慰问退休职工问题进行了整改,由工会和财务人员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慰问经费由行政列支。二是对《武平县天泉供水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慰问制度》第三条中“探视、慰问组织实施”的第4点修订为“职工体检、职工食堂、退休职工节日慰问等工作,属单位行政福利,不能列入工会经费支出。受公司行政委托,工会可安排人员协助或承办上述工作,但经费由行政列支。”三是2022年8月15日组织工会委员、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针对以上问题,均对工会主席进行了批评教育。

18)违规发放项目补助。202012月至20215月违规发放项目负责人补贴2000元。六是违规报销职称评审费。2020年违规报销职称评审费用1950元。

整改落实情况关于违规发放项目补助2000元和违规报销职称评审费1950已要求全部清退,并上交至中国共产党武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4.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方面。

19)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问题突出。20224月开始城投集团无合同支付1人宣传报道劳务费2500/;20197月以来天泉供水公司无劳务合同支付34500/月发电劳务费。

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公司方面:以点带面,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清查2019年以来财务报销手续,补充和完善合同等费用报销依据。天泉供水公司方面:一是捷文电站二级站采取劳务外包形式,已于2022年8月签订《捷文电站二级站委托发电运行维护协议》,财务部根据协议支付发电劳务费用。二是对水电运行部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0)物资采购不规范。城投集团、天泉供水公司均存在未按规定程序采购物资现象。如,20209月天泉供水公司60万元的给水稳压设备机组未按规定采购。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2019年以来,城投集团购置打印机、家具等物品共计11.05万元、天泉供水公司购置电脑、监控设备等物品共计7.92万元,均未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落实情况关于物资采购不规范问题:集团公司方面:制定了《城投集团采购询价工作制度》,进一步理顺公司采购流程及管理。天泉供水方面:一是已规范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规定》(16号令)、《关于规范小规模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武建建〔201912号)精神,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工程招标代理委托武平县天睿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或通过抽球确定招标代理;二是已规范公司物资采购工作,运营管理部严格执行《武平县天泉供水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城投集团公司:已调整相关账务,购置的打印机、家具等11.05万元已全部计入固定资产账。天泉供水公司方面:是运营管理部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了重新摸排和盘点,完善了公司固定资产台账,并更新公司包含食堂、原水管网等在内的资产台账。二是财务部于2022年8月对购置电脑、监控设备等未入固定资产的物品共计7.92万元调补至固定资产账。针对以上问题,均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1)重复报销费用。规划设计院2021年3月重复报销电信服务费562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相关财务人员批评教育,进一步加强财务基础工作,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发生。

5.关于工程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

22)对应扣减项目款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1月拨付捷文林改广场工程款220万元,未扣减专业工程暂估价5万元;2019年10月拨付武安小学工程款136万元,未扣减暂列金额1.22万元;2020年1月拨付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款198万元,未扣减机制砂和中粗(细)砂差价共计4.95万元。工程款支付不合规。2021年2月未经监理单位审核拨付平川桥加固工程款58万元;2021年1月无监理单位审核意见拨付象洞生态修复工程款1125.02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项目相关人员核查了工程款扣减项目把关不严的支付依据,20191月经监理单位审核意见捷文林改广场应付工程款261.5776万元,项目部核查后实际付款22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5万元实际已扣减。二是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造价审定为1339.4473万元,实际支付工程款累计1339.4473万元,工程款最终按实支付。今后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程造价专业知识,严把工程应扣减项目审核关。三是立即纠正工程款支付不合规的现象,20212月拨付平川桥加固工程款58万元已补附监理单位审核意见。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制度,杜绝不合规付款行为的发生。四是20211月拨付象洞生态修复工程款1125.02万元已于202012月入账时附全套工程资料(含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因资金不足未给予支付挂应付账款,于20211月拨付此挂账时未要求再重新提供全套资料。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制度,杜绝不合规付款行为的发生。五是召开工程部整改专题会,会上通报该问题。各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程造价专业知识,严把工程应扣减项目审核关,严格按已完成的工程量并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支付。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于现场对已完成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量。在审核工程款拨付文件时一律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等,对实际使用材料有所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材料价格进行计算,签证费用不在过程款中支付,统一在竣工结算时支付,杜绝不合规付款行为的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议事决策、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23)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不到位。2019年以来,城投集团拨付10万元以上资金247笔共计24306.52万元未按有关规定提交党总支、董事会集体研究;20224月调整财务部经理等职位未提交董事会集体研究;天泉供水公司拨付10万元以上资金87笔共计3332.63万元,未按规定提交班子会集体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中共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董事会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总经理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三重一大清单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等内容。今后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做到重大事项、重大支出集体讨论、集体决议,切实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严格执行《武平县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武财国金〔2021〕47号),按规定需要提交上级部门研究的事项,按程序提交。

24)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2022年以来召开董事会11次,会议记录体现只有结果无具体议事过程。

整改落实情况提醒记录人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责权清单和议事规则》要求,认真、详细做好董事会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化、准确性、可信性。

25)人员招聘不规范。规划设计院、天昱测绘长期聘用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天泉供水公司20203月招聘财务人员未进行公开招聘。

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公司方面:规划院、天昱测绘由事业单位改制并入城投集团,实行部室制管理。因设计院、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设计测绘任务重、专业技术性强,人员编制数一直未核定且相关专业人员市场难以招聘,集团采取临时聘用人员的办法,分别聘用两名人员为规划、测绘专业岗位,帮助完成规划测绘任务。目前,临时人员工资已按工资造册发放,并从工资总额列支。待国资定员定岗后,我公司将招聘严格执行《武平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武财国金〔2021〕47号)相关规定。天泉供水公司方面:2022年3月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辞退,今后人员招聘严格执行《武平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武财国金〔2021〕47号)相关规定。

2. 关于党建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

26)一是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够规范。20209月党总支和20222月天恒城投党支部向国资党委提出《关于延期换届选举的请示》,均未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城投集团主要负责人2019年、2021年受到批评教育未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中作情况说明;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汇报材料迟于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度、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测评无汇总、流于形式。三是民主推荐不合规。20216月天恒城投党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和20222月天泉供水党支部“推荐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征求意见”,均采用党支部微信群推荐。四是发展党员责任意识不强。天恒城投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考察不及时,未及时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整改落实情况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够规范问题:加强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为切实规范工作程序,城投党总支及城投本部党支部于2022年10月27日及10月20日组织相关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确保整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城投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于2022年10月20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理解、把握准则精神与内涵,坚定理想信念。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明确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剖析材料撰写、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程序与要求,且会后要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积极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此类问题,城投集团党总支及城投集团本部党支部已完成自查自纠,不存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汇报材料迟于会议召开时间,民主评议党员已汇总,委员会民主评议表未汇总,现已完成整改。关于民主推荐不合规问题:一是党务工作人员利用中共龙岩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编制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参考手册》加强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提高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按照制定的“三会一课”制度,以党员大会形式,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进行推荐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规范会议记录。关于发展党员责任意识不强问题。针对未及时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问题,责令城投本部党支部立行立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27)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2021年至今仅对1人进行提醒谈话;对长期脱岗的1名员工以扣除绩效工资代替问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实处,层层传达压力,分解责任,加强监督力度;二是对以上长期脱岗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在集团上下进行通报,进一步完善员工管理制度,并加强公司制度监管,杜绝出现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8)员工教育管理不到位。20198月原天和安居公司1名党员因涉嫌诈骗罪被开除党籍、20224月天泉供水公司1名党员因醉驾被刑事处罚,均未召开大会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党规法纪教育,紧盯重要节日、关键岗位,通过召开廉政学习会议、廉政提醒谈话、发放纪律通知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周围发生的相关案例,特别是公司内部发生的相关案例,开展警示教育。9月23日召开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党员大会、部门中层以上人员会议,通报典型事件,利用以上两个事件教育公司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

29)履行监督职责不够到位。2019年以来,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较少派员参加城投集团“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的讨论研究,对城投集团公务接待、资金拨付、物资采购不规范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提醒纠正。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自身建设。以“三提升三坚守”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活动为抓手,不断提升监督履职能力,今年以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参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理论学习会、业务培训会40余人次。二是加强政治监督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开展监督,今年以来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监督5批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据依法履职用权等开展监督,今年以来共参加党总支会、述责述廉会议等8次,约谈“关键少数”16人次。三是抓实日常监督。结合“强组监督”年度计划和季度安排,今年以来对城投集团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务制度等方面开展监督3批次;充分了解和掌握城投集团工作性质和特点下,围绕正风肃纪,分析单位廉政风险点,找准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发力点先后分析整理廉政风险3大类40余项。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各类监督检查整改方面

1.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30)一是执行“党总支前置程序”的规定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天泉供水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向某公司继续融资5500万元”等事宜均未按规定提交党总支会集体研究。二是“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大额资金调拨等监管缺失”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天泉供水公司“归还信用社贷款900万元”“向某银行贷款提现400万元”等事宜均未提交董事会集体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重大事项、重大支出集体讨论、集体决议,切实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涉及大额资金支出一律通过党总支委员会民主决策;二是关于巡察反馈意见中的“天泉供水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向某公司继续融资5500万元”等事宜均未按规定提交党总支会集体研究。经自查,分别于2022年2月15日和2020年于12月4日提交城投集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讨论。

31)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问题。天泉供水党支部20218月至20225月未足额收缴党费,20206月使用党费2800元,未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组织委员对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对未足额缴交的党费于7月份进行了补缴,补缴金额400.2元;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认真计算缴费基数,足额上缴党费;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 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32)仍存在未按合同收取滞纳金现象。某公司延迟缴交标准厂房租金、红东安居小区1416号店面延期缴交租金均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

整改落实情况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岩前工业集中区A11栋厂房及红东安居小区1416号店面的承租人在20207月办理完疫情减租手续后均有向我公司口头申请延缓缴交租金的请求,我公司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及承租人的实际困难,同意了承租人的请求,因当时未留意租赁合同有滞纳金这一条款,也就未及时办理相关的书面申请审批手续。2021年底审计发现该问题后,我公司已通知并要求承租人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就租赁合同中有关“滞纳金”条款内容咨询了法律顾问及法院工作人员,经了解,“滞纳金”一般是针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出现逾期缴费的处罚措施,不适用于民事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行为,即使民事经济合同中有体现“滞纳金”,法院在判决时也不会给予支持。因此,考虑上述因素并结合承租人并非恶意延期支付租金,且并未给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也就未再要求承租人支付滞纳金。审计过后,我公司对新出租签订的租赁合同格式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删除了“滞纳金”这一不合理的条款。

33)内审工作仍未完成。截止巡察结束仍未实现两年内审全覆盖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集团公司将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内控制度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集团审计督查部的职能作用,按照《中共武平县委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武委〔2018〕123号)《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武恒城投团〔2019〕38号)《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督查工作制度》(武城制〔2021〕3号)等文件精神,充实审计力量,增加审计部人员1人。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2022-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己完成对天润物业公司、天顺交投公司、规划设计院、梁川水投、天安城投、天泉水务公司、天和安居、水环境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审计或专项资金(经费)审计。全面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至2023年实现内审工作全覆盖。

3.关于党性教育工作不扎实方面。

34)天恒城投党支部未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实施方案,党支部书记未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责任心,城投集团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进行党务工作培训;二是责令城投本部党支部立行立改,自查自纠,根据实际活动开展情况,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在调研、再落实”等相关实施方案;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中共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期间,未收到巡察组反馈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37个,已整改完成35个,未完成问题2个,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够到位;二是破解历史遗留问题措施不够有力。

总的来说,在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过程中,我们聚焦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的开展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公司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866229;通信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教育路59号4层党群工作部;邮政编码:364300;电子信箱wptact@163.com。

 

 中共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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