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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武平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 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福建武平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2/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6月1日至7月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福建武平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紧压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整改工作

(一)全面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公司立即召开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细化分解和安排部署。制定了《武平国投集团公司关于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国投公司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武国投集团总支〔2017〕3号),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公司、责任部室、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成立了由国投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为副组长,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各子公司经理(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集团公司党总支部和各公司经营班子,紧紧围绕县委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严格实行“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抓到底”工作要求,立行立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整改中,紧盯“全面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整改目标,严格实行“周安排、旬汇报、重大事项随时研究”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分门别类、挂账销号、强化督查、明确时限,强抓整改。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抓下去,巩固整改成果。通过整改,持续做好做优国有企业党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等工作,完善国投集团公司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国投集团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升,促进国投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党建工作多头管、都失管问题。一是组建集团公司党组织网络,强化集团管控,于2017年8月24 日成立了集团公司党总支部,集团公司党总支部下设4个党支部,将国投公司、市场服务中心、梁山水电公司和新设的武平县文化旅游公司党支部隶属关系划转至武平国投集团公司党总支部,林业发展公司筹备组党支部按上级党委的要求继续隶属于林业党委。集团公司党总支部总管集团公司和所属子公司的党建工作,各党支部分别为相应公司的党的建设责任主体,解决了国投集团公司长期以来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党建工作“多头管、都失管”问题。二是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核心领导,国投集团公司党总支部制订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推动国投集团公司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发挥党组织在国投集团各公司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公司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党建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推动公司加快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2.关于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作用不够,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设立党支部的公司均已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在集团公司建立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子公司建立了经理(执行董事)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规则明确了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董事会决策事项必须先提交党总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设立支部的公司经理层决策事项必须先提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三是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前置程序,在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分别建立了“三重一大”清单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前置程序,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刚性执行。四是建立职责明晰的责权清单。在集团公司建立了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的责权清单,在子公司建立了经理(执行董事)责权清单,理顺了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关系,形成了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新型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3.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的问题。一是严格党管人事党管干部的原则,今后各公司在定员范围内招录新增人员必须报集团公司党总支部备案,聘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经集团党总支部批准。二是严格执行定员定岗制度,各公司不得超编制录用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超岗位任用中层管理人员。三是规范招录任工作,集团公司制订了《录用招聘人员管理办法》《中层管理人员任用管理办法》,规范集团公司、子公司新增人员的录用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录用招聘工作人员和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四是加强招录任工作监督,集团党总支部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的问题。一是实施党建工作常态化,按照党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总支部、各支部党建工作,各公司已将党建工作与公司每月的工作计划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各支部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整改期间,国投公司支部召开了5次党员大会和6次支委会,天宏市场公司支部召开了4次党员大会和2次支委会,文化旅游公司支部召开了2次党员大会,梁山水电公司支部召开了2次党员大会和4次支委会。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各公司规范党支部学习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了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丰富政治理论,提高政治水平。运用党员e家、梁野党旗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阵地,学习党章党规基本知识,激发党员学习热情,让党员随时随地保持学的状态,党员理论知识有一定提高。四是严格党建工作考评,2017年11月已向县国资委提议,将各公司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和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推行党建工作年度报告和述职评议制度,将考评结果与企业领导人的任免、薪酬、奖惩等挂钩。

2.关于党员身份意识淡化,未按要求定期足额缴纳党费的问题。一是厘清党员党组织关系,按照《中共武平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武委组〔2017〕组字31号)文件要求,至2017年11月20日,完成了异常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接转,已将2名退休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至安置地党支部,将1名辞职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至户口所在地党支部,将1名调离干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至人事关系所在党支部。二是严格清缴党费,严格按照《中共武平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委组〔2016〕组字115号)要求清缴党费,已清缴国投公司支部1名党员2008—2013年未足额补缴党费618元,天源林业公司支部对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的党费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已补缴党费497.6元,原市场服务中心支部已于2016年6月23日补收了2015年2月-2016年6月的党费1998.1元。三是实施“党费日”制度,各支部均建立了“党费日”制度,实施“党费日”后,各支部均能严格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确定党费缴交基数,各支部党员每月均已按时足额交纳了党费。四是加强党员参加支部会议管理,严格考勤制度,每次会议实行签到制,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学习教育和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年度考评不得评优评先。五是严肃对市场服务中心1名辞职党员的处理,2017年10月24日,县天宏市场公司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鉴于1名党员辞职后长期未过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全体党员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同意将该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分别建立了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强化支部书记、企业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履行“一岗双责”,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严格执行从严治党常态化,各公司建立定期研究从严治党工作制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时,利用各种会议,反复强调强化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司经营发展环境氛围。三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坚持上廉政党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岩委〔2015〕2号文件,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五是落实好廉政提醒机制,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廉政短信提醒,在重要节点时段、针对重点事项等予以廉政提醒。

2.关于党内监督缺失,未设立企业纪委的问题。

(1)针对无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链条压得不紧的问题。一是落实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按照《武平县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武委发〔2017〕71号),由县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负责国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国投集团公司党总支部委员会设立了纪检委员,协助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分别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三是严格落实廉政提醒机制,各公司制定《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好廉政提醒机制,坚持每年1次以上的廉政谈话。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推动履行“一岗双责”,明确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层层传导,将责任链条压紧压实。

(2)针对监事除列席部分会议外履职活动未正常开展问题。一是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2017年11月已向县国资委提议配齐监事会监事,今后加强监事会成员的学习培训,提升监事依法履职的能力。二是进行内部审计,监事会将牵头组织人员对各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三是实施专项检查监督,监事会将每年组织人员对各公司公务接待费、津补贴、公务用车、工程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重要支出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置。四是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管,通过监事会列席公司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加强对各公司重大事项的事前和事中监管。

3.关于日常教育管理不严,失信人员较多,违纪涉法问题频发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让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加强廉政教育,通过组织上党课、参观廉政教育馆、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教育干部职工不违纪、不违法。二是加强招聘录用考察,在今后招聘人员中,加强对招聘录用人员的考察,对有违纪涉法人员公司采取一票否决,一律不得招聘。三是加强公司为职工提供证明的管理,各公司不得为职工贷款和担保提供虚假证明。四是加强工作纪律检查监督,各公司完善了公司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的诫勉惩罚办法,对不遵守公司工作管理制度的干部职工予以通报和经济处罚,集团公司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五是责成县天源林业公司加强工作纪律管理。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国投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分别建立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各公司严格执行《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武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严格公务接待,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今后接待不区别公务接待和业务接待,接待费一律在“管理费用/接待费”中列支,严格按《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的通知》报支接待费,一律不得报支不符合规定的接待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将接待费列入监事会专项检查内容,监事会每年组织1次接待费专项检查,对违规接待按规定进行处置。三是实施公务接待“回头看”,责成各公司对“四单”不完善接待事项给予具体原因分析说明,落实整改措施,对2013-2016年不在“管理费用/接待费”科目中列支的接待费给予具体情况说明。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清退了县国投公司2014年至2016年向全体职工发放的重阳节慰问金(500元/人)5.35万元,除1人已辞职无法联系到本人未退回500元外,其余已全部退回;全额清退了县天信融资担保公司2015年发放的“九、十月资产巡查费”3500元;全额清退了县木澜水电公司发放的2015年1—3月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下乡补贴13人次每人次600—900元合计10200元;全额清退了县木澜水电公司2015年2月13日现金发放的股东会议费9人次每人次500元合计4500元;全额清退了国投公司2014年度以现金形式发放的36名员工生日礼金每人300元合计10800元;全额清退了县战略基金公司2016年5月—8月发放的除评审专家外的本公司职工的会议费1680元。二是规范职工薪酬发放,集团公司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福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各公司分别完善了《薪酬管理办法》,明确不得在工资总额外列支职工津补贴,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的通知》,规范工资发放,不得列支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将津补贴列入监事会专项检查内容,监事会每年组织1次津补贴专项检查,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按规定进行处置。

3.关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的问题。一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各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规范公务购车、公务派车、公务车维修、公务车加油行为,要求各公司严格按照《国投集团公司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的通知》报支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燃油费和高速公路通行费等车辆费用。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将公务用车列入监事会专项检查内容,监事会每年组织1次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对违规公务用车按规定进行处置。三是整改“以租代买”公务车行为,责成县天然文化旅游公司对“以租代买”行为作出具体原因说明,县天然文化旅游公司已于2017年7月11日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车籍已过户到天然文化旅游公司。

4.关于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清退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组织清退2013年—2015年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国投本部及子公司的兼任职取酬,截止2017年11月20日,已累计清退28.91万元。按巡视整改口径,对国投公司职工发放的薪酬不予清退(0.25万元),对其余9人在国投公司领取经营业绩绩效考核奖励但未在原单位重复领取绩效奖金的不予清退(38.77万元),相关人员分别作了说明。二是规范兼职薪酬行为,今后不再发放不符合规定的兼职薪酬。

(五)工程招投标和国有资产运营监管方面存在漏洞方面

1.关于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责成对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和项目超预算事项核实具体原由,责成县天然文化旅游公司和县天宏市场公司对不符合招投标规定和超预算工程核实具体原由,作出详细说明。二是严格规范工程管理,国投集团公司制定了《关于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预算控制的通知》,要求各工程业主公司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上级、本级政府招投标管理的规定,今后对应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投资标,对金额较小,达不到公开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作为“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内部决策程序,确定工程项目乙方。严格执行项目概算预算,未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新增预算外工程,对项目期间因价格大幅上涨、政策调整、重大设计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确需调整概算的,应向县发改局申请增加概算。

2.关于国有资产运营监管不力,造成资产流失的问题。

(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资产出租的规范化管理,国投集团公司制定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经营租赁原则上实行竞价招租,对协议租赁的情形作了具体列举,对资产经营租赁实施规范化管理。二是全面排查已出租的资产,国投公司对已租赁的资产的合同、租金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形成《排查报告》。三是调整已出租资产,对我县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照顾性”安排的住房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要求拆迁户解决住房后限期搬出;对乌石岽小区住房按合同到期一户,调整一户的原则,重新统一标准定价;对竞争性区域店面,适合公开招租的一律实行公开招租,条件不允许公开招租的,严格集体决定定价方式,规范资产出租。四是加强监管,严格纪律,集团公司采取抽查等方式,监督资产出租业务。

(2)针对部分主管部门领导投资入股电站损公肥私,国投集团监管不力问题。一是建立超收分成长效机制,2017年8月11日县石黄峰水电公司和承租方建立了超收分成长效机制,与承租方签订了《租赁经营补充协议》,超出上网基准电价按3(出租方):7(承租方)比例分配,解决了久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了国有公司的权益。二是结算电价分成,2017年11月15日县石黄峰水电公司与承租方对新建增兴电站机组以来,即2009年1月16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超基准电价进行了结算,双方对结算进行了确认,石黄峰水电公司结算电价分成收入325.06万元(注:未签订补充协议前已结清电价分成收入126.41万元,签订补充协议后结算电价分成收入198.65万元)。三是收取电价分成,2017年11月15日,县石黄峰水电公司通过直接抵扣承租方电费收入方式收取了2009年1月16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电价分成收入差额198.65万元。四是约定后续分成结算方式,2017年至承包结束期的电价分成按年结算,按年收取。

(3)针对天信担保公司业务开展多以上级领导批示或会议纪要形式代替集体研究决策,业务风险较大问题。一是完善担保议事规则,天信担保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对外担保预审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公司预审小组工作职责,明确了预审小组的议事形式和预审程序。二是加强担保事项集团管控,国投集团公司将担保事项列为“三重一大”事项,今后担保事项必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集体研究。三是加强担保后续跟踪管理,国投集团公司制订了《关于加强对外股权投资、担保、借款后续管理的通知》,要求县天信担保公司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做好担保后的后续跟踪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常抓不懈,将担保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四是组织清收代偿款,对尚未收回的代偿资金3802.83万元,制定了具体的清收方案,实行一企一策,责任到人,逐项明确清收措施,截止2017年11月20日,已清收回代偿款352.5万元。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在县委巡察一组的指导和集团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国投集团公司巡察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仍有2个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需要进一步整改落实。

(一)关于天信担保公司未收回的代偿款问题。逐项细化针对性清收方案,依法实施强制清收,由天信担保公司负责,实行一企一策清收,对2017年12月底前仍未能收回的,申请法院通过拍卖变现、以物抵债、冻结扣划清收对象银行存款等形式强制执行;对公司法人代表或担保责任人已受刑事处罚,暂时无法清收且账龄满5年的,按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作坏账损失进行核销,并作表外跟踪管理,确保在2017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

(二)关于监事会履职不力问题。监事会在2018年10月份前组织人员完成对各公司2015-2017年经济业务内部审计工作,每年对接待费、公务用车、津补贴和工程事项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监事会监督履职到位。

总的来说,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集团各支部、各公司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持之以恒,压实责任,推动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的深化,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成果,全力推动国投集团公司经济、社会效益提升,促进国投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县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旅的生态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和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835818;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教育路68号 武平国投集团公司综合部,邮政编码:364300;电子邮箱:wpgt4835818@163.com

 

中共福建武平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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