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武平县召开“阳光招生”工作推进会
来源:武平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7/14

    DSC_8111_副本.jpg

    

    7月14日,武平县召开“阳光招生”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傅衍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饶辉,副县长蔡鹏及教育局、城区各学校(幼儿园)有关负责人等近百人参加会议。


DSC_8119_副本.jpg

    

    会议要求,一要认清阳光招生形势,充分认识阳光招生的重大意义。推进阳光招生,是落实县委常委会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深入贯彻《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简称市委2号文件)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阳光招生规范有序。要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稳步推进,遇到问题不推诿,积极化解矛盾,确保招生规范有序,确保“阳光招生”政策落实。要坚持公平公正,杜绝特权思想,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分班、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要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公平正义。城区各学校不得擅自跨片区招收学生,不招收择校生、寄读生,招生工作人员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县教育局、各城区学校(幼儿园)有关人员已签订承诺书,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入学批条子、打招呼,各城区学校不批一张入学条子、不接纳一个“条子生”,关键要真正做到,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县纪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将依法依规处理。


   DSC_8110_副本.jpg 

    

    会议期间,教育局、武平县实验幼儿园、武平县实验小学、武平县实验中学有关负责人就“阳光招生”作表态发言;教育局及城区各学校校长(园长)签订《武平县阳光招生承诺书》。

 


闽ICP备200158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