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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龙岩市纪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4/26

    4月19日,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龙岩市知识产权局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6月至10月,市知识产权局多次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生活用品、土特产等用于送礼;2013年8月22日,市知识产权局违规使用公款在龙岩某超市购买价值3000元的购物卡,向10名干部职工发放中秋节礼每人300元。王顺梅作为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3月,龙岩市监察局给予王顺梅行政记过处分。

  2.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吴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春节前,吴海在其办公室收受福建省某医药公司副总李某所送价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2014年年底,吴海收受上海某公司业务员宁某所送价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2016年10月,龙岩市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吴海党内警告处分。

  3.连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积腾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至9月,连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先后三批次以考察学习为名,组织干部外出旅游,并向连城某旅行社支付费用共计164755元,其中,2013年6月,时任连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罗积腾带队参加第一批次的旅游,花费共计54570元,人均5457元。2017年2月,龙岩市纪委给予罗积腾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把纠正“四风”和不良习气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

  通报强调,“五一”、端午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有多少就处理多少,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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