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武平县财政局党组(含县国资金融中心)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2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3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含县国资金融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党组(国资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紧抓实县委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真抓实改、真改实干,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履职担当,推动整改落实。2024年8月9日,在县委巡察情况反馈会结束后,县财政局党组(国资党委)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县委巡察反馈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增强了从政治上抓整改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党组(党委)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10次,协调解决问题,压紧压实责任,深入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着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注重从源头上固化整改成果,建立并完善了意识形态、内务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共13项,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县财政和国资国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县财政局党组(国资党委)主要领导李永达同志充分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牵头成立了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了整改措施108条,并逐一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项目化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二是注重联系实际。把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结合起来,着力在加强财源建设、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工作中聚力用劲,确保整改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三是狠抓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主动领任务、担责任,深入了解情况、分析问题、研提对策,督促各股室(单位)抓实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强大合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够有力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24年8月1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各预算单位,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武政文〔2022〕17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规范资金支付流程。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体系管理。依托一体化平台,建立完整的支出控制体系,已在一体化监控平台设置预警规则,即“除五险二金、水电费外的资金,转账到本单位实体资金账户,或收款人与零余额账户一致”时将触发“红色预警”,资金将被拦截,有效加强了预算资金的拨付管理。

2.针对落实“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要求不严格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审核力度。印发《关于加强绩效管理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股室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等审核工作,确保各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序时工作任务。业务股室认真审核单位报送的各项表格和资料,对填报质量不过关的项目及时退回单位修改。二是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微信群、即时通等平台对2024年1-9月绩效监控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股室和单位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3.针对牵头推动“财力攻坚”行动有不足问题。(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开展“财力攻坚”专项行动。每月通报单位争取资金完成情况,并配合县大督办加强对攻坚目标任务的督查,传导争取资金工作压力。原则上每月12日召开“财力攻坚”专题会议,通报单位争取资金完成情况,由争取资金后进的一个县直单位和一个乡镇(街道)作表态发言,充分传导争取资金工作压力,切实提高争取资金工作成效。二是用好争取资金指引。用足用好《向上争取资金指引(2024版)》,提高单位向上争取资金的精准性。截至2024年11月底,我县通过争取、列入考核范围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专项资金)累计达13.61亿元(不含捐赠、专项债券及特别国债折算资金),同比增加3.51亿元、增长34.8%。其中:9个县直单位中的政法委、市场监管局、侨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等7个单位已完成全年任务数,6个乡镇中的象洞镇、中赤镇已完成全年任务数,岩前镇已完成今年的序时进度任务。三是分批次兑现奖励。严格执行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惩办法,根据库款情况分批次兑现争取资金奖励,充分调动县直单位和乡镇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截至2024年 11月底,已拨付县直单位和乡镇争取资金奖励1521万元。下一步,根据库款情况分批次将剩余的争取资金奖励拨付到位,以充分调动县直单位和乡镇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

4.针对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有差距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县财政局立足县属国企出资人监管职能,结合县属国有企业实际,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权责清单,2024年已下发《武平县财政局国有企业权责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国企监管职责边界,有效提升企业决策效率,促进县属国有企业规范发展。二是及时完成经营考核工作。严格执行《武平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武财国金〔2024〕12号),2024年9月已完成2023年县属三大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已下发给县属三大集团公司。三是加强国企编制管理。2024年制定下发《关于重新下发县属国有企业定员定岗方案的通知》(武财国金2024〕4号),对县属三大集团公司定员定岗实行动态管理。2024年5月份同意了县天盛矿投集团公司员工招聘方案,并下发了《关于同意县天盛矿投集团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方案的批复》(武财国金〔2024〕11号),逐步规范国企编制管理。

5.针对国有资产收益监管不够有力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督促县属国企及时将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上缴国库。武平国投集团公司已将未上缴的租金1306.92万元缴入国库;县天恒城投集团公司已将未上缴的租金51.84万元缴入国库;武平国投集团公司代管资产租金28.64万元已收回26.55万元,剩余部分已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正在执行中。二是规范资产管理。县国投集团公司、县城投集团公司已建立健全代管资产台账,2024年11月县财政局已制定并下发《武平县县属国有企业代管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县属国有企业代管资产的核算管理,进一步提升代管资产质效。三是强化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考核机制,将代管资产管理、租金入库列入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定性指标内容。

6.针对落实惠企纾困政策不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积极筹措资金,分批分次将2022-2023年度上级下达塔牌水泥公司技改补助等专项资金拨付到位。2024年3月已将2022-2023年度上级下达塔牌水泥公司技改补助等专项资金剩余的694.94万元拨付到位。二是认真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加强资金统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库款情况及时拨付专项资金补助,将惠企纾困政策落实到位。截至2024年12月,累计拨付上级惠企资金2917万元。

7.针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加强对党组(党委)会议方案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方案的审核把关,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紧密结合县财政和国资国企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举措。二是规范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对意识形态相关文件进行了梳理,制定并印发了《武平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武平县财政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持续规范、持续提升。

8.针对落实“八个纳入”要求不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2024年8月26日,局党组(国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结合巡察整改中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提高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识。二是细化责任清单。制定并印发了《中共武平县财政局党组(国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细化了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211”“八个纳入”要求三是开好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国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照检视的重要内容,查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问题7个,提出针对性的整改举措7条。四是开展集体约谈。2024年9月9日,局主要领导对局党组(国资党委)领导班子(含县管干部)及县属三大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集体约谈,督促县财政和国资国企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211”“八个纳入”要求,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9.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盲区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制度。认真学习了省委、市委、县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并出台了《武平县财政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台账。结合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工作,对局机关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武平县财政局2024年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工作台账》,并逐一确定了位置、尺寸、重点宣传内容等关键信息,将管理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三是定期自查。严格落实《中共武平县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每季度组织开展自查,及时更新内容。2023年3月已对局机关三楼会议室党建墙进行了更新;2024年6月17日至19日对局机关所属的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了全面自查,形成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2024年8月3日,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栏更新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栏。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0.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9月4日,组织采购办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采购办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了采购相关政策、流程等,政府采购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关于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印发《武平县财政局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的若干暂行规定(试行)》,从“塑造良好形象、严格工作纪律”等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干部职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提供了遵循。三是加强教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确保今后工作中不再发生类似事件。2024年9月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上组织学习《武平县财政局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的若干暂行规定(试行)》(武财人〔2024〕14号)文件精神,就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11.针对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举办县财政局财政业务理论、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得到提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清风馆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 | 家风失守 坠入迷途》等,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思想政治防线、增强廉政道德定力组织财政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资国企董事长、总经理观看警示教育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二集),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国资国企经营班子的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县财政局机关和国资国企关于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县财政局印发《武平县财政局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的若干暂行规定(试行)》(武财人2024〕14号),县国投集团公司党总支印发《武平县国投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城投集团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县矿投集团公司印发《关于印发加强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的通知,为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提供了遵循。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做实日常监督,筑牢拒腐防线,严守第一道关口。组织开展廉政谈话。2024年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前开展廉政谈话62人次,其中局主要领导与副科以上干部开展廉政谈话9人次,分管领导与股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7人次,股室(单位)负责人与股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36人次,集体廉政约谈7次。强化廉洁教育。转发县直机关党工委《关于严明2024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印发《中共武平县财政局党组(国资党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的通知》等,为财政、国资国企系统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12.针对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未按县政府文件执行问题。(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助审机构评审质量抽查规定。严格执行武政文〔2020〕109号文件规定,结合评审中心与预、结算工程助审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切实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助审质量抽查工作。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在巡察期间抽查的18个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已出具评审质量抽查意见书,分别送达业主和助审机构。巡察结束后,补充抽查2021年度—2023年度(上一轮入库机构)结算项目10个;抽查2024年度(新一轮入库机构)结算审核项目15个,预算项目10个。已出具评审质量抽查意见书,分别送达业主和助审机构。二是进行问责。责成评审涉粮领域专项整治项目导致多计工程款的相关责任人全额退回工程款。同时,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关处理,并根据业绩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扣发评审人员相应年度绩效工资。三是严格执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评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将评审中心人员分成公路组、水利组、房建组、市政组、复核组等5个组,通过评审人员内部互相抽查和各组间交叉复核,有效加强了对评审结果的抽查和复核管理。

1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4年 8月20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监督下层”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纪办发〔2023〕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监督责任意识。二是做深日常监督。聚焦“关键少数”,根据掌握情况及干部日常表现,审慎开展廉政意见回复关,2024年以来,给予财政、国资国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20余人次;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断树牢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局纪检监察组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开展主动约谈30余人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财政局、国资国企干部职工共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人次,“第二种形态”2人次(政务警告1人、严重警告1人)。三是开展重点领域监督。充分利用“1+X”监督检查、审计监督等机制,围绕“人、事、权”聚焦工程结算审核、选人用人、国有企业人员招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2024年828日会同局绩效评价监督股通过查阅账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局机关及下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度内部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三公”经费等事项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2024年9月中旬,对县国投集团、城投集团、矿投集团开展机构设置及用工情况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3条,形成调研文章1篇,进一步掌握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及用工情况,防范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堵塞漏洞。

14.针对违规发放劳务费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责成当事人立即将违规发放的劳务费退回武平县财政会计珠算学会账户,违规发放的劳务费3600元于2024年8月12日退回武平县财政会计珠算学会账户。二是加强学习。以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为平台,于2024年9月6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5.针对违规报销伙食补助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责令退回违规报销的伙食补助,违规报销伙食费670元全部已退回,其中:2024年3月13日退回至武平县财政局基本户150元,2024年3月15日退回武平县国资金融中心基本户120元,2024年8月13日退回武平县财政局基本户400元。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有差旅费支出的单位财政局本级、国资金融中心、财政评审中心2024年3月份至8月份报销的每笔差旅费按车船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进行统计,并对照差旅费报销标准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违规报销情况。三是强化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严把报销关,于2024年9月6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6.针对违规发放慰问金的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9月2日,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费使用的范围,并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不断规范党费使用和管理。二是立行立改。将国资党委党费专户违规发放的慰问金3200元退回党费专户,该费用从国资金融中心经费中列支。2024年9月13日,国资金融中心已将3200元转入国资党委党费专户,并对此项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负领导责任的国资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某某给予批评教育。

17.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食堂原备用金3.5万元实行按月核销及提取的动态管理机制,2024年8月份核销列支备用金25377元后结余9623元,同时继续提取26000元用于食堂菜金等支出。2024年9月备用金期初35623元,核销列支备用金19415元后结余16208元,同时提取15000元用于下个月食堂菜金等。今后,备用金持有量根据食堂运行情况按月提取。二是强化教育。2024年8月27日,局党组成员、国资金融中心主任对食堂管理人员就食堂备用金管理方面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廉政意识,进一步规范了食堂管理。

18.针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9月4日,组织各下属事业单位中心主任、工会主席、食堂资产管理人员等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规范采购意识,提升了政府采购业务能力。二是落实采购要求。年初做好采购预算编制,并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工作2024年1月11日武平县财政局已批复《武平县财政局(本级)及武平县国资金融中心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武财预算〔2024〕3号),各单位能严格执行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工作规范

19.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了《关于印发<武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财国资2018〕4号)、《关于加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管理的通知》(武财国资〔2017〕2号)等文件精神,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的意识。二是规范账务处理,及时将固定资产入账。局工会已根据采购申请单、相关发票、凭证号、采清单等及时录入固定资产账。三是规范固定资产处置。2024年826召开了党组会,对会计珠算学会价值6540元的固定资产处置进行了讨论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报废程序。2024年8月28日处置单位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审批表签署了意见并做备案处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20.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9月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共武平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了局党组成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县委巡察以来,已严格执行《中共武平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在2024年4月18日和5月21日的党组会议中,个别党组成员、列席人员按要求回避了与其本人有关的议题。

21.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9月2日,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上,组织党委委员学习了发展党员的相关制度,有效明晰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二是明晰权责清单。国资党委于2024年6月24日印发了《中共武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武国资党委〔2024〕43号),明确了党委会讨论决策决定和讨论研究的事项清单。

22.针对指导国企党支部(党总支)集体研究把关企业重大事项不严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城投集团公司党总支已在2024年9月10日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中共武平县天恒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监督。国资党委每季度调阅县属三大集团党总支的《党组织活动记录簿》,查看三大集团党总支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并建立了调阅记录问题清单,督促党总支抓好问题整改。三是严肃问责。城投集团党总支于2024年9月11日对此问题进行了说明,2024年9月12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国资党委纪委)对城投集团党总支副书记吴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23.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升思想认识。2024年9月9日,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时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增强了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了班子成员对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认识。二是精心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各班子成员在开展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已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各班子成员能按要求精心开展谈心谈话,格式规范、主题突出、内容具有针对性。三是开好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9月23日,局党组(国资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班子成员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自我批评深刻、不遮不掩,氛围严肃认真;大家相互批评开诚布公,不绕弯子、不兜圈子,直接说问题、提建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促进整改、推动工作的预期效果。

24.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格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8月份,局机关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开展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推动自查整改。局机关各党支部支委会及支委委员按照要求对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自查自纠。经自查,局机关各党支部支委会及支委委员认真总结并推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累计查摆问题57个,制定整改措施79条。

25.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局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在2024年8月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要求,对民主评议党员的总体要求、等次评定、结果运用、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具体要求进行了阐释说明,提高了党员干部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二是抓好整改。局机关第一党支部支委会、第三党支部支委会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评定的规定,分别对兰某某、王某某、钟某某民主评议党员评议结果错误的问题进行了纠正,从严从实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能。三是严肃问责。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2024年9月11日、12日分别对评定工作不严肃、不负责的时任党支部书记张某某、兰某某开展了谈话提醒,并要求局机关各党支部支委会要强化职能作用发挥,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26.针对吸纳优秀青年向党组织靠拢有差距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摸清底数。对局机关及局下属事业单位青年干部进行全面摸底,将14名青年干部列入35周岁以下党外青年干部台账进行管理,并逐一确定了结对联系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建立挂钩联系机制。建立了《武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党支部支委挂钩联系党外青年干部工作制度》,明确细化了挂钩联系党外青年干部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实践要求,通过传、帮、带,着力为青年干部成长成才“搭台子”“压担子”“铺路子”。2024年9月中旬,局党组成员、党支部支委按照结对工作安排,与14名35周岁以下党外青年干部开展了“面对面”谈心谈话,充分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耐心的做好思想政治引导。三是组织培训。2024年9月23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党外青年干部教育培训暨党务干部培训专题会,通过讲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注意要点等,让党外青年干部和党务干部更加清晰地了解发展党员工作路径,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截至2024年底,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青年干部6人,占党外青年干部总数的42.8%。

27.针对执行党委委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不够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责任意识。2024年9月2日,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上组织国资党委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武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联系挂钩企业及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有效提升了党委委员的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国资党委委员深入联系挂钩党组织和企业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列席联系党(总)支部相关会议或活动,加强与联系党支部的沟通与联系,各党委委员已在联系挂钩支部上党纪学习教育党课1次。

28.针对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国资党委所属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对换届选举的程序有了更清楚的了解。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国资党委已下发《中共武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检查的通知》,三大集团党总支组织人员对所属党支部2021年以来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检查,确保换届选举规范性。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天睿商务服务公司党支部已于2024年9月13日对此问题进行了说明,2024年9月12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国资党委纪委)对时任天睿商务服务公司党务干部李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29.针对国有企业发展党员不够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培训。2024年8月29日组织国资党委及所属国有企业党组织15名党务干部参加了由县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2024年县直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程序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对标对表落实好发展党员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新发展党员的材料预审工作,切实做到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摸排国资党委2019年以来审批的党员党龄起算时间情况,建立了信息台账,对党龄审批错误的进行了修正。

30.针对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2024年9月2日,县国资党委举行县委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党费支出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二是加强党费预算管理。结合党委实际编制了《中共武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党费使用预算》,并提交2024年9月23日党委会讨论。同时,按工作进度及时安排支出。巡察反馈以来所使用党费均有提交国资党委会议研究。

31.针对部分国企班子成员配备不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4年9月2日,县国资党委举行县委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平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增强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二是立行立改。国资党委于2024年6月23日下发了《中共武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石美华等同志董事职务任免的通知》(武国资党委〔2024〕41号),对矿投集团董事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将1名经营班子成员任命为董事会成员,1名非班子成员的董事会成员予以免职,保留1名职工董事。

32.针对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直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委组〔2022〕干字152号)《武平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的通知》(武财人〔2018〕70号)文件精神,理清任免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在提任股级干部时将严格执行《武平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的通知》(武财人〔2018〕70号)要求,实现全程记录、全程把关,让一人一表(《武平县财政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一事一记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三是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直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委组〔2022〕干字152号)文件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按照酝酿动议、推荐考察、审核把关、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免备案等程序开展股级干部提任工作,切实保障股级干部任免工作规范合理。2024年已提任正股级职务3人、副股级职务9人,转任正股级职务2人。

33.针对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够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梳理排查。对干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科级以下干部任职年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为有序调整科级以下干部岗位提供依据。已建立完成科级以下干部任职年限、任职岗位台账。二是统筹调整交流。有计划培养使用干部,统筹安排干部岗位。结合干部阅历、特长、工作年限和工作需要,2024年10月31日召开局党组会,已研究决定对练某某等13位同志的岗位进行调整交流。

34.针对劳务派遣招聘程序落实不彻底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9月9日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组织学习《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关于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升了局班子成员规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认识。二是严肃问责。2024年9月11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时任人秘股负责人钟某某给予问责处理

35.针对对国有企业人员招录监管不够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监督。2024年3月26日和2024年7月30日分别对矿投集团公司和国投集团公司2024年招录人员工作提请国资党委会议进行了研究,并督促矿投集团公司和国投集团公司严格执行《武平县财政局关于修订<武平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武财国金〔2023〕25号)文件精神招录人员。二是严肃问责。严肃选人用人纪律,规范国企招录行为,对时任违规招录工作人员的责任人给予问责,强化警示作用2023年9月19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国资党委纪委)对时任县矿业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县华山萤石精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黄某某予以党纪立案审查,2023年11月14日国资党委给予黄某某党内警告处分;2023年9月15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国资党委纪委)对时任县宁洋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县华山萤石精选有限公司经理张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时任县宁洋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经理钟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36.针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查自纠。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补充完善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二是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9月23日,局党组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深入查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剖析根源,提准提实整改措施。三是开展集体约谈。2024年9月9日,局主要领导对局党组(国资党委)领导班子(含县管干部)及县属三大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集体约谈,提出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要求,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211”“八个纳入”要求,从严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37.针对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9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二是科学编制预算。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部纳入本级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已将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本级预算,并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细化。

38.针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弄虚作假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查找原因。时任负责党建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刘某某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弄虚作假情况进行说明,深刻查摆了政治敏锐性不足、工作作风不严实、推动工作落实有偏差等具体原因,并围绕做好党建材料归档工作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强化作风建设等改进措施,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自查自纠。着真实、完整、可靠的原则,组织人员对主题教育内页资料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党建内页资料规范整理。三是严肃问责。2024年9月14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时任负责党建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刘某某开展了批评教育,并督促相关人员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锤炼,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永葆共产党人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鲜明底色。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举措、压紧压实责任、从严督促推动、全面举一反三,切实把做好县委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县财政和国资国企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对标对表,推动建章立制。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四个聚焦”的具体要求,项目化推进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每个问题都得到彻底有效解决。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贯通,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入查找症结、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优化制度措施,努力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切实提升县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实效。
    (三)强化结果运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县财政和国资国企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扎实推动巩固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县委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1+7”行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更加精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积极培植财源,深化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财政和国资国企改革,奋力为武平老区苏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县财政局党组(国资党委)期间,未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7名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其中,科级以下干部7人。

具体情况为:对县财政局国库股股长兰某某等3人予以谈话提醒;对县财政局国资金融股股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书记吴某某等4人予以批评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822125;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平川街道政府路47号;电子邮箱Wmlc0824@126.com。

 

 中共武平县财政局党组          中共武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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