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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第4督导组与福建省委第2次通报对接会召开
来源:福建日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9/18



     9月1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4督导组督导福建省第2次工作通报对接会在福州召开。中央第4督导组组长支树平主持并通报下沉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督导工作情况,省委书记于伟国作表态发言。督导组副组长甘霖出席会议。


支树平指出,福建省委、省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全省各地按照中央督导组和省委部署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新一轮推动深化。在中央第4督导组和福建省委共同努力下,各地强化边督边改,压实责任、依法运行、破解难题、回应期待的氛围日渐浓厚。但在下沉督导过程中,督导组也发现了各地在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支树平强调,福建省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各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攻坚突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


 一要进一步完善压力传导机制,真正把扫黑除恶治乱这一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组织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采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宣传方式,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完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不断增强群众信心。


◆ 二要进一步加强线索摸排和重点案件查办,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强化线索摸排核查,继续深入推进全省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活动。集中优势兵力,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强化会商研判和提前介入,提高办案质量。重视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缴财除根。


◆ 三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治理,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特别是沙霸、黑护工、电信诈骗、“套路贷”、“黄赌毒”等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扫黑除恶治乱任务较重的市、县(区)加强督促指导。


◆ 四要进一步深挖彻查“保护伞”,确保除恶务尽。


对已经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要深挖彻查其“关系网”“保护伞”,完善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委机关线索移交核查反馈机制,加大责任倒查力度。


◆ 五要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情况“回头看”,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和政权坚强有力。积极治理农村“老人会”存在的问题。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发展。


于伟国表示,中央第4督导组对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点对点”“全覆盖”的下沉督导,带着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承诺,带着坚强党性和务实作风,对我省专项斗争情况进行把脉、会诊、开方,对我省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导、支持、督促、推动作用,为我们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增添了信心和力量。督导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我省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落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于伟国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更高的站位谋划推动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全面领会中央第4督导组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斗争紧迫感和工作使命感,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要以更大的力度细化落实整改措施。


把中央第4督导组下沉督导发现的问题和第一次通报对接会提出的问题结合起来,一体紧盯、一体整改,以硬措施确保实效果,实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要以更实的措施全力突破重点问题。


在线索摸排、案件查办,难点治理、乱点整治,深挖彻查“保护伞”和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等各个方面进行重点攻坚突破。


 要以更好的作风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继续弘扬马上就办的优良作风,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为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提供有力保证。


省领导张志南、胡昌升、王洪祥、田湘利,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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