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武平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7/4


根据武平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9月11日至9月25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3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5个方面19条问题,提出了5点整改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不折不扣抓整改

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充分体现了县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县妇联党组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迅速研究部署、压实责任,带动县妇联上下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

(一)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和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不断深化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反馈意见、谋划巡察整改、推动整改落实。县妇联党组认为,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5个方面19条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我们要以实际行动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县妇联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主持召开7次县妇联党组会议、7次干部职工例会,对重点问题整改亲力亲为、靠前督战。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县妇联班子自觉认领问题,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担负起有关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是践行“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和“试金石”,务必要强化政治担当,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4月26日,县妇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对照党章和党规,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剖析,找准问题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齐心协力抓好整改的目的。

(二)夯实责任,逐条逐项抓整改。

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订《武平县妇女联合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武妇党组〔2019〕5号),将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细化为19个整改任务,制定了47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县妇联班子成员,实时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台账和周例会制度,听取各部室在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酝酿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及时提交县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谢桃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亲自管。同时,明确要求党组成员要担起主体责任,做到迅速行动、动真碰硬。在县妇联党组的带动下,各部室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落实落细。

(三)综合施策,建章立制增实效。

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又坚持举一反三,从思想、政策、机制等层面找原因,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时间检验。一是立行立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迅速查办、明确责任,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对能够马上改的,不等不拖、迅速行动,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确保完成即知即改工作。二是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原因,既整改具体问题,又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重点围绕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抓细党建工作、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机制体制,真正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管理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完善就覆盖到哪里”。目前,已制定和完善26项制度,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无盲区、无死角,推进标本兼治,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确保集中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推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的指示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县妇联党组议事规则,切实将中央关于党的群团工作部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4月2日,县妇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并提出贯彻意见,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2019年4月22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武平县妇联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精选学习专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武平林改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捷文村群众关心关怀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的指示精神,学用结合,提升质量。三是通过支部“每周一学”组织县妇联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周周有专题,人人有课题”的要求,每个党员轮讲上课,巡察反馈会以来已开展党员“每周一学”5次。

2.关于“‘四化’问题依旧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一些妇联的机关干部习惯于坐在机关指导推动工作问题。建立县妇联机关干部划片挂钩联系基层妇联工作制度,将县妇联机关干部共分为三个联系组,由班子成员任小组组长、部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通过开展“四个一”活动(定期一次基层走访,进行一次重点调研,开展一次专题汇报,提炼一批经验亮点),精准把握基层妇女的需求愿望以及妇女儿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切实改进妇联机关工作作风,解决基层实际问题。针对工作中存在以召开会议动员妇女、用行政命令给基层妇联下达任务,用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没有真正拉近与妇女群众的距离。一是严格按照《中共武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总工会、共青团武平县委、武平县妇联3个改革方案的通知》(武委办发〔2017〕82号)文件精神,在日常工作中扎实推进妇女工作者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完善“访妇情、解妇忧、做妇女群众贴心人”活动,将妇情民意掌握在基层。二是践行网上群众路线,用好用活妇女干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的“一呼百万”微信工作法,减少会议动员和发文数量,建立联动迅速、覆盖彻底的“服务网+联系网”工作平台,真正拉近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的距离。针对妇联干部、执委中存在“代表性不足、覆盖面不广”等问题。一是将在今年的县级妇联换届中,改进县、乡妇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坚持“敞开大门建妇联”,不拘一格从基层和各个领域选用知妇女群众、懂妇女群众、爱妇女群众的优秀妇女人才,打造一支充满活力的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二是在日常的工作中全面掌握优秀女性的基本信息,建立以各行各业女党员、女干部、女大学生等为主的优秀女性代表人才库,为妇联干部、执委选任提供重要依据。针对在妇联组织的活动中存在迎合妇女需求多、思想政治引领少,活动趣味性多,实效性差的现象,思想工作没有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一是在制定活动方案时坚决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始终。今年的“三八”妇女节一改往常游园等迎合妇女群众的趣味性活动,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以创新为切入点,找准内在需求,开展了“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快闪活动、武平县巾帼志愿服务队授旗仪式、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参观学习座谈会等活动,在妇女群众中引起了热烈的反响,极大地凝聚了巾帼之心,汇聚起巾帼之力。二是用好用活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活动阵地,开展一系列富有实效、引领妇女、提升素养的公益班,将思想引领贯穿学习培训的全过程。

3.关于“抓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抓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存在配齐未配强、机构庞大作用未充分发挥的现象,基层妇联执委年龄结构不合理,年龄普遍偏大,理论素养和职业素养偏低,妇干工作积极性不高。一是建立代表、执委、常委履职制度,增强代表、执委、常委联系服务所在区域妇女、传递党的声音、反映妇女诉求的责任意识。二是制定妇联执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提高执委会履职能力和常委会工作科学化水平。三是在妇联组织换届前,积极动员年轻、理论素养和职业素养高的妇女参选参政。四是2019年已组织新当选的5名女村主干参加全省女性村主干培训班;县妇联副主席参加全省妇联主席培训班;已组织7名干部参加全市妇联五届执委和妇联干部培训班;拟在县妇联换届后举办一期全县执委培训班。针对女代表、女委员在“两会”提案不多,意见建议价值不大。一是加强县政协女委员、县人大女代表与县妇联执委联络联谊,拓展县妇联执委议事建言渠道,推动执委开展妇女工作调研。二是依托县、乡镇(街道)妇联做好所在区域代表、执委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代表、执委的作用。二是依托县、乡镇(街道)妇联做好所在区域代表、执委的联系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代表、执委的作用;三是呼吁女代表、女委员切实关注妇女儿童弱势群体,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多为妇女儿童发声,多撰写有利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高质量提案。针对妇女儿童维权难。一是2019年3月20日与县委政法委联合下发《武平县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是2019年2月底对2018年度到县妇联来访的对象进行电话跟踪回访,真正为她们排忧解难。三是3月4日,联合政法委、法学会,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在县调解服务中心共同举办“温暖你我他·维权进万家”婚姻家庭纠纷现场化解活动。四是3月4日,聘请福建义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蓝利荣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大家上了一堂《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的课,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能力。针对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低等“两纲”中期评估存在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一是县妇儿工委办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对照“两纲”中的目标任务,要求将“两纲”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本单位内部考核之中。二是县妇儿工委办每年针对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两纲”监测统计的指标体系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两纲”目标如期达标。三是为推动“两纲”顺利实施,针对“两纲”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已初步形成汇报材料,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

4.关于“以业务例会代替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存在造假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原因:2018年2月6日,县妇联召开推荐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会议,通过述职、民主测评、公布测评结果,确定优秀人选,后进行公示,因一般干部年度优秀人选已经通过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民主测评决定,就忽略了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二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议事纪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按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纪检组参加或列席,主动接受监督,不得以业务例会代替党组会决定重大事项。三是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制定学习计划,按计划安排好学习进度,规定由专人负责中心组学习记录,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将学习情况记入学习档案,不定期组织督查,确保督促整改到位。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未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开展学习,未制定学习计划,理论学习与妇联工作结合较少,理论学习与妇联工作实际结合较少,存在学用脱节问题,部分党员对党内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和学习的重要性,要求党组成员带头学,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根据县委宣传部的部署安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划分为12个学习主题,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学习形式相结合,把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妇女群众,每年撰写1篇调研文章,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2019年,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4次。三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指定专人收集党员应知应会题目,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及定期测试相结合,并将其列入学习考核内容。

2. 关于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原因,2014年3月22日支部会议记录实际是与2015年1月12日领导上党课会议记录内容雷同,不是与2015年3月19日领导上党课会议记录内容雷同;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问题是由于2018年2月7日县妇联召开了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召开会议之前召开了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相关内容,但未及时将学习内容记录在党员大会相应位置;2018年4月至7月均未召开支部委员会是因为2018年4月至7月县妇联支部三位支部委员有两位在产假期间,经请示上级相关工作人员,可将两位支部委员的请假条附在支委会会议记录上,人员到位后按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二是切实抓紧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常抓不懈,把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作为加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县妇联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印发《武平县妇女联合会党支部2019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突出党支部主题党日政治功能,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到每个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及领导干部每年至少给党员上1-2次党课。四是对支部会议记录雷同、支部会议记录内容出现老年节慰问讨论内容的时任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县妇联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认真做好各项会前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地召开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做好会后总结上报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法宝”,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如实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班子成员在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剖析,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时任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个人对照检查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提醒机制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由主要领导和支部书记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实行对照检查材料会前把关制度,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规范的退回重写。三是制定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根据制度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和意识形态相关情况,对2017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撰写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支委班子配备不齐,党员大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关于2016年以前,长期只有支部书记1人的问题。一是2017年2月7日,武平县妇联党支部向县直机关党工委请示关于要求支部换届(《武平县妇联党支部关于换届选举的请示》武妇〔2017〕4号),于2017年4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支部书记一名、支部委员2名,并将选举结果上报机关党工委。经批复,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一名;支部委员会组织、统战委员一名;支部委员会纪检、宣传委员一名,已配齐支委班子。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按时进行党支部换届,配齐支委班子。针对关于党员大会不规范的问题,2016年至2018年间先后有6次支部会议把非党干部列为参会对象的现象。一是查明情况。经查6次支部会议分别是:2016年3月25日组织学习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2016年12月19日组织学习《关于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7年4月13日召开县妇联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扩大)会议;2017年4月12日召开县妇联党员科级干部述责述廉会议;2017年5月16日组织学习《中共武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2018年4月2日召开县妇联党员扩大会议,通报省对市党建主体责任检查有关问题并提出妇联的贯彻意见。以上6次会议其中有4次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因县妇联干部职工人数较少,有时会一起参加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的支部会议,另外2次分别为:民主生活会(扩大)会议及党员科级干部述责述廉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因此出现上述情况;二是印发“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明确“三会一课”记录规范样式,要求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既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也要密切联系妇联党支部工作特点,推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2. 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原因。县妇联在发现预备党员刘某某一年半后党支部未及时讨论转正的问题后,立即请示县直机关党工委,经请示,对刘某某从确定为发展对象开始重新发展,于2014年7月1日确定为发展对象,2014年10月29日吸收为预备党员,2015年11月18日予以转正;《入党志愿书》中体现的党员大会到会人数与会议记录中实际到会人数不一致的问题是由于当时一名副主席从2013年6月到2016年6月一直在中山镇任挂职副书记,组织关系虽然还在县妇联党支部,但与县妇联的工作脱钩,参加中山镇机关支部的组织生活,2014年10月29日讨论吸收刘某某为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中,参会对象中把这位副主席一并记录但有注明“中山挂职”字样,实际未参加此次党员大会,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在填写《入党志愿书》时误将其也统计在内,故出现上述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认真执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的意见》,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对今后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发展党员会议记录簿中的会议记录样板进行记录。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 关于“干部选任程序倒置、存在把工勤人员作为股级干部申报任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原因。由于材料提交不齐和党组成员在产假期间无法召开党组会议等原因,出现了干部选任程序倒置问题,现已整理好向编委办申请使用股级干部职数的请示和公示的相关材料;2017年9月经自查发现将工勤人员作为股级干部申报任职的问题,已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整改到位。二是规范股级干部任用程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武平县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委组〔2016〕87号)文件精神及县妇联“三定”方案,严格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把关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做好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做好原始档案的归档和梳理,推动股级干部任免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2013-2015年存在既报销差旅费又领取下乡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立即组织专人进行全面梳理,对2013-2015年既报销差旅费又领取下乡补贴的情况,及时发出7份清退告知单,责成相关人员将重复领取的下乡补贴共计400元足额退缴,截止2019年3月29日已足额清退。二是建立完善县妇联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切实规范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业务培训学习。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取相关凭证同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核实,有存在一天加两次油的现象(但不存在节假日一天加两次油的情况),一天加油两次的原因是2013-2015年闽F42923小车已临近报废阶段,只能勉强在县城范围内使用,每次下乡需借用其他单位的车辆,下乡前需先加油,使用后加油归还;闽F42923报废后,2015年5月借用其他单位车辆(闽F42759),该车耗油量大,又适逢春节期间开展下乡入户慰问贫困妇女以及春蕾助学圆梦行动入户摸底工作,所以出现一天加二次油的情况。二是车改后,县妇联的公务用车已按要求交由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平时公务用车均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办公室对公共财物的管理。

3. 关于“‘四风’问题依然突出、工作重形式轻实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2019年4月完善了《武平县关爱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工作管理办法》《武平县“春蕾计划”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武平县城乡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工作管理办法》,并按照管理办法开展我县的“两癌”母亲、贫困妇女、“春蕾计划”、“春蕾圆梦”等相关救助或资助工作。二是深入调查摸底。严格要求各乡镇(街道)妇联按照管理办法开展好我县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关爱工作,深入村(社区)对符合条件的“两癌”母亲、贫困妇女、“春蕾计划”、“春蕾圆梦”申请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初审后将名单上报县妇联。三是进行走访核实。县妇联采取随机抽取若干乡镇(街道)的申报名单进行走访,对其贫困状况进行认真核实后,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列入拟资助名单。四是开展救助回访。县妇联在资助金下发一个月内对资助对象开展电话回访或实地回访,回访对象不得低于总救助人数的20%,确保救助到位,真正为困难妇女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把关爱送到妇女群众身边。

4.关于“差旅费等报销把关不严,办公经费支出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我会立即组织专人对2013年以来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发出清退告知单,责成相关人员将超额报销差旅费共计5623元及购买电暖袋共计245元足额退缴,截止2019年4月12日已清退到位。二是严格把关。按照《武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武财事〔2015〕20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经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严格履行事先审批程序,对单据填写不规范的报销凭证等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对差旅费报销把关不严、办公室开支把关不严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大额提取使用现金,用于发放补助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原因,2013-2016年间,县妇联贫困妇女救助、“两癌”贫困妇女救助、春蕾助学等救助资金均采取一贯的现金发放形式,故库存现金量较大,2017年后均采用转账形式发放救助金;2014年7月用“零星费用付款凭证”支付陈某救助金10000元,是由于省妇儿基金会要求,陈某的疾病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及根据陈某家长所提供的陈某疾病证明书由县妇联核实后所拟定的一份关于陈某的《情况说明》,一同邮寄给了省妇儿基金会,由于当时工作人员缺少财务知识,没有重新复印一份当作1万元款项支出的附件材料,故在附件材料中只提供了陈某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此款项转交给了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指定的收款方;2016年1月28日提取现金15万元,该款项主要用于支付贫困妇女救助慰问、两癌等贫困妇女救助慰问、贫困户等费用,于3月2日全部支付完成。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财务人员学习相关制度,强化单位领导财务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加强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建设,并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拟在6月下旬联合团县委举办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收入与支出管理以及现金管理,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各类财务风险。四是进一步加强救助资金管理,原则上救助对象入户慰问看望前将救助金转账至其本人账户,确保救助到位,确保资金安全,杜绝一切不符合财经制度的行为。五是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现金管理不到位的时任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将公款直接转入干部个人账户,发放过程中存在代签代领情况,资金安全存在较大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情况,该笔资金是2016年12月2日转入干部个人账户,用于12月5日发放贫困妇女救助资金,且该笔资金已足额发放并由会计记入12月账册。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收入与支出管理和核算制度及现金管理制度。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加强防范、防控风险。原则上一律使用转账方式发放贫困妇女救助等资金,确实需要现金发放救助的,必须由本人签字领取,不得代签代领,确实保障资金安全。

3.关于“知识讲座费仅附发票入账,无审批单、会议通知等凭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原因,该笔2800元款项是用于知识讲座授课费,现已整理好《关于开展“三八”女性素养大讲堂巡讲活动的通知》(武妇〔2014〕3号文件)、《美在举手投足之间修体仪态知识讲座活动方案》以及知识讲座照片及活动上报信息。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收入支出及会议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费用支出范围。三是完善报销审批制度。加强主要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复核的经费列支程序管理,严格各项经费审批、审核程序,对于会议费用报销一律要附会议通知、人员签到等相关佐证资料。

4.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原因,2017年“三八”节之际,准备开展“梁野女声”合唱团汇报演出。服装采购前,经咨询有关单位没有采购演出服装的政府采购项目,由于当时时间紧、任务重,就忽视了再走政府采购流程,最后经货比三家,确定与性价高的商家购买演出服,购买演出服31套,每套360元,合计11160元,目前该演出服由县文化馆统一保管。二是组织财务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以及龙岩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规范政府服务购买行为。四是对纳入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一律编入全年采购计划,对无采购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坚决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凡是经财政局审批后给予自行采购的,一律做到多方咨询,货比三家,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后确定与性价比高的商家合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

总的来说,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县妇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进一步抓住“关键少数”,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822078;通讯地址:武平县文博园青少年宫三楼妇联办公室;邮政编码:364300;电子邮箱:wpxfl22078@126.com

 

              中共武平县妇女联合会党组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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