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武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3

    根据武平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30日至6月29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8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先后9次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议和5次专题会议,与县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多次召开碰头会,研究部署县委巡察二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10月11日,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升了认识,起到了有力有效推进整改的作用。

(二)聚焦问题、从严从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县国土资源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制定印发了《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每一个问题均明确了具体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了实时跟踪督办和周例会汇报研究制度,坚持以上率下,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

(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进重点问题整改落实。

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挖细查,在抓好重点问题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一是对在个人建房历史遗留问题登记办证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的2名工作人员,局党组联合纪检组给予了批评教育处理,并上报县纪委。二是在脱贫攻坚贫困户易地搬迁用地审批工作方面,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建房用地审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建房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的通知》文件,并在9月30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上作了专门部署推进,各乡镇也在国庆假期前后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加快了审批进度、提高了审批效率。三是在减少违法用地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和新业态违法用地方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设施农用地政策的通知》文件。四是在加大违法用地整改力度方面,成立了违法用地土地复垦验收工作小组。五是对巡察发现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个人职称、等级考试费用及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积极组织清退,共退回12.41万元;2018年10月15日,对2013年6月以来违规报销的个人职称考试费用、等级晋升费用及违规为非股级人员按股级标准发放的通讯误餐费进行再次清退,共退回9.73万元。六是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中心的管理,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中心主要工作,对中心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局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了解掌握业务工作开展、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对中心设备采购、工程招标等重要、重大工作一并列入县国土资源局管理范围,严格按照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规则执行。

(四)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纪律”,切实做到“不贰过”。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完善规范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现有规章制度全面重新梳理,对于超标准、已过时的规章制度及时废止和重新修订,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局党组工作规则、零星工程建设维修管理办法、公车维修管理办法等32项制度,做到长效机制“全覆盖”,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完善党组工作规则。9月27日局党组制定出台了《中共武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会议事规则》《武平县国土资源局局务会议事规则》,规范了议事规则,细化了权限分工,明确党组会和局务会职责分工、权限划分,细化“三重一大”标准列入党组会研究内容;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分开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内容充分体现党组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过程。

二是破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调研,积极会同住建等部门提出解决办法,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借鉴《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龙岩中心城市房屋和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结合武平实际,形成了《关于妥善解决个人建房及安置地历史遗留问题登记办证的处理意见》。8月29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就《处理意见》召集法制办、住建局、财政局、执法局、平川镇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后再次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反馈,现已形成修改稿上报县政府,待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复后发文实施。

三是着力推进脱贫攻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建房用地审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建房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的通知》文件,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农转股、乡镇国土所经办人员为组员的报批服务小组,及时指导易地搬迁建房服务及审批工作;对1157户贫困户采用清单式管理,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在9月30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上专门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各乡镇国土所要加强汇报、取得支持、形成合力,国庆假期前后各乡镇陆续召开了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审批工作推进会。同时,积极做好不动产登记政策宣传,开辟“绿色通道”,指导贫困户准备好材料及时给予不动产登记。截至9月底共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房用地审批79户。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大违法用地整改力度。9月20日,以县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要求对违法用地加大整改力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乡镇政府对2017年度卫片图斑和2018年违法用地加大整改力度,对无法通过报批、备案、复垦等途径消除违法状态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拆除非法占地建筑物。针对县国土资源部门巡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函告辖区乡镇政府按武政文〔2017〕43号文件规定处置;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梳理了2018年1月份以来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乡镇政府未按武政文〔2017〕43号规定牵头组织拆除或当事人未消除违法状态且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查处。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二是积极推进闲置土地处置。9月18日,向县政府报送了《关于我县35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制定全县未处置到位的35宗闲置土地(其中城厢镇园丁村苟美畴C1地块暂未明确具体处置方式)的具体处置方案,待县政府批准后立即组织实施;10月12日,印发《关于成立已供土地批后监管工作小组的通知》文件,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利用股、法规股、农转股、监察大队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已供土地批后监管工作小组,明确了主要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已供土地的批后监管,尽量避免土地闲置。局党组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党纪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应知应会知识列入2018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各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9月13日,邀请党校教师为局机关全体党员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9月29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组织相关知识测试。局党组3名党组成员学习十九大心得体会从网上下载、照搬照套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二是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局党总支下发《关于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通知》文件,完善学习计划、把握重点环节、注重学习质量,各党支部、党小组能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所在党员按规定要求、步骤认真开展集中学习,做好学习笔记;10月10日组织总支、支部委员对党员学习活动情况开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局属事业单位支部补齐完善了2016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

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按照《武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武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活动,按规定做好学习记录,建立学习台账。今年以来,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其中9月17日对2017年2次中心组应开展未开展学习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补学。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9月13日,印发《武平县国土资源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堵塞网络意识形态问题管控漏洞;9月27日,党组中心组专门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专题学习;10月16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专题会。2017年5月17日,局党组下发《关于对刘某同志通报批评的决定》,对行政审批股刘某同志擅自在互联网上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给予全系统通报批评,并扣发了当年度绩效奖金、取消了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党组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依据。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4月8日,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对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给予重新明确。鉴于机构改革实际情况,我局将在2019年3月底前国土资源机构改革完成时,对同一岗位任职超过5年的干部进行轮岗。

二是加强对聘用人员职责管理。8月16日起,实行共同管理制度,临时人员从事辅助性技术工作,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审核等重要岗位至少有一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参与审核,9月1日起,聘用人员不再安排在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审核等重要岗位,已调整由正式编制人员担任。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软弱的问题

一是抓紧抓牢党建主责主业。完善党组成员责任分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制度,10月16日,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国土资源系统党建工作。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党建工作原由驻局纪检组长分管,2016年4月,因为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规定纪检组长不再分管派驻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局党组未及时调整,党建工作便由党组书记、局长主管,纪检组长协助,后由党组会指定党组副书记分管,直到2017年9月局党组下发《关于科级干部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文件,党建工作由党组成员具体分管。局党组已要求党组成员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终述责述职述廉内容,每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9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重新对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10月18日,局党总支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对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规定及有关工作要求,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21名劳务派遣党员下发《组织关系转接通知书》,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岗位所在地党支部。9月29日召开退休干部支部党员大会,对该支部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了3名支部委员,配齐配强了该支部负责人,目前该支部已步入正常轨道。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月28日印发《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方案》,9月1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发文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文山会海、照抄照转问题整治,严格控制发文和会议数量,坚决克服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今年1-9月份共下发文件340件,比去年同期减少84件,整体压缩了19.8%。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中心针对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间规避公务接待费的问题,已通过专题会议的形式作了通报、警示、剖析,相关责任人提高了思想认识;同时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学习,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规避公务接待费问题发生;已按正确会计科目分类核算,根据业务发生实际情况如实反映公务接待等业务事项;9月12日,制定出台《武平县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费用报销、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二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针对2017年合计多报销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2370元,已于2018年4月及5月责令相关人员全部退回;同时完成2013年以来至今的差旅费自查,对多报销的伙食补助给予全部收回。并严格按照武财事201520号、武财事201612号文件规定,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严格按照武监20162号、武纪发20181号》文件规定,规范下乡补贴报销。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三是严格执行费用报销规定。针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职工林某违规报销的等级考试费用5261元,已责令其全部退回,分别于2017年9月12日和2018年6月1日分两次退缴并已入国库;针对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中心违规报销干部职称和等级考试相关费用合计16402元,已于9月15日前全部清退到位。并严格执行报销支出有关制度规定。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3.关于公车管理混乱的问题

是纠正私车公养、公车私用行为。2017年1月起已停止为人秘股派遣人员林某某用公车加油卡加油,鉴于其工作岗位的特殊性,经局党组会研究,今年9月份起每月工资增加200元。局党组对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处理。

二是严格执行公车维修程序。按照先审批后维修的程序进行公车维修,监察大队9辆执法车辆和其他下属事业单位4辆公车维修保养服务资格投标事宜,分别于9月29日和10月12日向社会发出邀请公告,局询价领导小组将通过比选确定维修企业;经对闽F40085公务车辆2013年以来的维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该车主要承担非法矿山巡查,行车路线大都为进入非法矿区、矿山的陡峭山路、羊肠小道等非柏油水泥道路,轮胎磨损较大,每年更换一副轮胎属正常,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对维修费用虚高问题,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函询处理。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全面清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经审核,2017年以前发放的地灾和汛期值班补贴均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今年以来已停发放该项值班补贴。土地收储中心于2018年7月对2017年违规发放的通讯服务费予以了清退,清退金额4140元(1人因辞职未清退)。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中心已于2018年9月10日前对2013年6月以来违规发放的各种津补贴,共计102461元全部清退到位;已停止报销中堡申报站职工定额伙食及车费补助,因公出差交通费据实凭有效车票报销;取消岩前申报站职工每月伙食及车费实报实销做法,食堂伙食费标准控制在每人每天15元以内,实行个人缴费就餐制,食堂伙食费采取个人负担一部分、单位补助一部分的办法;2017年起已停止采购两站一线征收、执勤人员统一服装。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按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对未在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个人接受组织诫勉谈话情况的1名党组成员和2017年度1名科级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部分内容雷同他人的问题,已责令在10月1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并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二是认真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8月17日,局机关支部和直属事业单位支部严格按步骤要求召开“学习贯彻新思想,新时代体现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充分,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每位党员对照检查材料格式规范、内容切合实际;针对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出现的未提交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雷同、对照检查材料出现重大错误字眼等问题,党总支于9月13日下发《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典型问题的通报》,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已责令他们向所在支部作出书面检查。局党组对相关人员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总支统一印发《党员活动纪实手册》,实行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统一印制《党组织活动“三会一课”记录簿》,各支部“三会一课”活动能严格按《武平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正常开展,“三会一课”会议如实记录。10月10日组织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对我局党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落实到位的党员给予通报批评。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各9次,上党课3次。

2.关于对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不重视的问题

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中心岩前赖屋地磅站因雷击瘫痪的实时监控设备,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局务会研究同意,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及时组织采购,新设备已于9月7日安装完毕,目前,实时监控设备运行正常。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过磅点日常监管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加强过磅站日常监管工作,杜绝监管漏洞,消除廉政风险。对相关责任人局党组已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处理。今后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中心的物资采购一并列入县国土资源局管理范围,严格按照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规则执行。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微信平台等有效载体,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并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7月20日,邀请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专家给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法律大学堂讲座,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特别是服务窗口作风问题整治;紧紧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年节假期关键节点,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约束监督和督促检查;严格按《武平县国土资源局中介机构选用和管理办法(试用)》,规范国土工程项目有偿服务中介机构的选用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加大机关效能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局党组全力配合支持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针对监察大队、城厢国土所、象洞国土所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对有关责任人由县纪委立案调查或由局党组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2.关于工程招标违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完善和严格执行工程招标规定。10月12日,制定出台《武平县国土资源局零星工程建设维修管理办法》,建立了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储备库,严格按《武平县国土资源局中介机构选用和管理办法(试行)》选定工程代理中介机构;对符合《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合理设置本县施工企业招标工程范围的备忘录》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按规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已责令相关人员对岩前地磅站附属工程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邀请招标而直接指定武隆公司承建的行为作出说明。对相关责任人局党组已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处理。今后矿产资源税费征收中心的工程招标一并列入县国土资源局管理范围,严格按照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规则执行。

3.关于违规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武平县国土资源局中介机构选用和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中介服务需要,建立土地矿产评估(含资产评估)、国有土地使用权矿权公开拍卖、测绘、土地整治规划设计、监理、审计等中介服务机构储备库,并对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严格按照中介机构选用程序,由中介机构选用小组根据业务股室提出的申请经集体研究后,采取公开询价和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和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共收到信访件8件,其中检控类4件,批评建议类4件。经核实,属实7件,已立案2件,业务外1件。对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党政纪立案1人(科级干部);移交县纪委处理1人;诫勉谈话1人;谈话函询1人;批评教育9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股级干部5人;提醒谈话16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股级干部5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两个月来,全局上下全力以赴围绕县委巡察二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政治巡察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纠正,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肃处理,规章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提升,巡察的利剑作用已经凸显出来。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整改成果是阶段性的,有些整改项目还需常抓不懈,长期坚持,在健全体制机制、长效治本上下功夫。

截至目前,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主要是:

1.个人建房及安置地登记办证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多样。 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便民利民、依法处理”的原则,我局早在去年就牵头起草了《关于解决个人建房及安置地历史遗留问题登记办证的实施办法》,文件起草后,几经修改并积极主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也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讨论研究,上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因各种原因未下发实施;今年以来,我局借鉴《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龙岩中心城市房屋和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结合武平实际,再次对原先文件进行修改形成了《关于妥善解决个人建房及安置地历史遗留问题登记办证的处理意见》,今年8、9月份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协调,再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征求意见、重新修改,拟于10月中旬上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查,力争11月前提请县政府发文实施。

2.贫困户易地搬迁建房用地审批未全部完成。截至目前,已完成贫困户易地搬迁建房用地审批79户,还剩1078户未报批。原因为:一是部分用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法通过审批;二是部分贫困户易地搬迁到别村,用地审批需本村村民申请,去办理户口迁移时派出所要求先有土地证件,两部门政策矛盾造成贫困户未能按要求提供审批材料;三是部分贫困户用地审批意识不强,经发函催办,仍不积极前来申请办理;四是部分贫困户超面积申请被退回。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乡镇沟通,多向贫困户宣传依法用地的意识,尽快了解、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难题,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在今年年底前均能得到用地审批,力争完成80%。

3.闲置土地处置仍未完全到位。闲置土地处置是长期动态工作,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三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后,应当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的规定,我局9月18日上报县政府的35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未正式批准。下一步,处置方案待县政府批复后,我局将立即展开每一宗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直至处置完成。

4.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人员未作调整。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2人,其中一人为局机关财务人员,因为岗位特殊性,无法进行调整;另一人为农转股人员,其任职由一般干部逐步提拔为副股长、股长职务。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19人,拟结合机构改革时对这类人员岗位进行调整,2019年3月份前完成。

今后,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将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注重建章立制,不断把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武平”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4822699;通信地址:武平县平川镇西环路21-4号国土资源局人秘股,邮政编码:364300;电子邮箱:wpxgtzyj@163.com

 

中共武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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