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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武平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2/29

    12月27日,武平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县农业局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刘信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5月间,刘信连在对辖区畜牧企业项目评审验收工作中,先后8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计7700元。2018年9月,武平县纪委给予刘信连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张斌违规向他人赠送年节礼品问题。2017年、2018年春节期间,张斌先后两次向局分管领导赠送香烟及茶叶、花生油等礼品,折计3300元,其中以虚列差旅费支出的方式公款报销1950元。2018年11月,武平县监委给予张斌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回。

3.武东镇卫生院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间,武东镇卫生院在清理卫生院卫生或者下村为老年人、贫困户、幼儿体检后,以“工作餐”名义在医院食堂或集镇饭店进行公款吃喝,金额共计20029元。对此,谢忠平作为武东镇卫生院院长,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武东镇纪委给予谢忠平党内警告处分。

4.永平镇恬下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昭利、原村主任郑福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月至7月期间,马昭利、郑福华多次在武平县城某餐馆违规公款吃喝,合计7974元,并以招待费名义在村财报销,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2018年9月,永平镇纪委分别给予马昭利、郑福华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回。

5.岩前镇宁洋村原党支部书记钟泉州违规组织公款旅游、接受辖区企业旅游赞助问题。2013年6月28日至7月3日,钟泉州擅自组织部分村干部和党员外出旅游,并以“党员参观学习考察费”名义报销部分旅游费用23373元;2014年7月,钟泉州以宁洋村两委的名义违规接受辖区企业旅游赞助款3000元,用于宁洋村10多名党员群众赴台湾旅游开支。2018年11月,武平县纪委给予钟泉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违反纪律要求,变着花样搞“四风”,必须受到党纪政务严肃处理。全县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严守纪律要求,牢记苏区、老区优良传统,锲而不舍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心中有规矩,行动有规矩。

节点就是考点,能否风清气正、能否彻底遏制“节日腐败”,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俱、守底线,勇于担当,廉洁履职,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领域,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享乐奢靡之风及隐形变异问题,创新监督手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在有效处置“四风”存量的同时,重点惩处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让违纪者无处躲藏、让观望者及时收敛、让守纪者养成习惯,以实际成效将作风建设“金色名片”擦得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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