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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武平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0/19

近日,武平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大禾乡财政所所长李雄长期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

2013年6月至2017年9月间,李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长期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共计49580.32元;将大禾乡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办公经费用于违规发放补贴及违规公务接待共计22859元。2018年6月,武平县监委给予李雄政务撤职处分,按办事员职务层次安排工作,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大禾乡原扶贫办负责人刘太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刘太兴接受他人请托说情,在2012年度大禾乡造福工程申报评定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未按要求入户调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邓X元、邓X莲等两户列为造福工程申报对象并违规享受国家造福工程补助资金共计240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武平县纪委给予刘太兴党内警告处分。

3.万安镇原国土所所长刘日彬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2年12月和2013年12月间,刘日彬在邓X元等四户未提交用地申请相关材料且未实际入户调查建房用地是否符合审批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邓X元等四户出具用地手续申办证明,致使该四户通过造福工程验收并违规享受补助资金共计7335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武平县纪委给予刘日彬党内警告处分。

4.万安镇原村管站负责人兰永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3年12月,兰永生接受他人请托说情,在钟X鑫户未提供住房建设规划申办材料且未认真勘查其建设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的情况下,违规出具用地规划申报证明,致使该户违规享受国家造福工程补助资金120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武平县监委给予兰永生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基层站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党委政府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前沿阵地,是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状况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反面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牢宗旨意识,严守纪律底线,不断改进作风。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精准发力,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管行业就必须管行风”的意识,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坚决杜绝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履行责任不力、监管失职的,从严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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