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武平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2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12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会议逐条研究梳理存在问题,制定出台《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每项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股室)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把整改任务逐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坚持定期听取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专班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整改工作。通过主要领导率先履责、示范带动,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人人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多次前往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沟通巡察整改工作,征求指导意见,确保逐条逐项对账销号,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局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基层司法所结合岗位职责,有序推动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到位。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不足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培训力度。2024年4月19日,邀请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在矛盾纠纷调解业务培训会上讲授调解业务知识、典型调解案例分析、经验分享交流等;2024年8月23日,在残联举办的培训班上受邀的金牌调解员讲授《人民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桃溪、武东、岩前等司法所组织本辖区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效维护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提升工作质效。2024年5月31日,组织举办由21名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等参加的调解知识竞赛,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2024年9月,组织开展优秀调解案例点评会、调解案件评查、调解现场观摩、调解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开拓调解员调解工作思路,优化调解工作方法,提升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规范调解案卷,不断提升人民调解案卷质量。三是加强检查督促。2024年8月起,前往武东、中堡等11个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现场指出,司法所按要求进一步整改完善,不断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2.针对普法宣传有短板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以及“3·15”“4.15”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2024年5月24日,以“‘蒲公英’课堂+原创纠纷小剧场+模拟调解+顾问‘典’解”环环相扣的培训方式组织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依典吃瓜”剧本杀暨“1村(居)法律顾问+n个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活动。2024年7月22日,联合团县委、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走进平川街道西城社区,开展“情暖童心 法治护航”暨“七彩假期”法治公益课堂活动,为社区小朋友送上专“暑”法治大礼包。拍摄“法律明白人带你学‘典’法”“依‘典’吃瓜”剧本杀“七彩法治公益课堂”等系列短视频。二是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收集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汇总制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3月底前通过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开展2024年“一月一主题”普法行动,按照计划已开展31场次大型法治主题活动。三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宣传。在三中校园周边设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驿站,明确“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地方性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开设7大板块法治宣传专栏,以漫画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面向学生和周边居民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制定《武平县“法治宣讲团”普法宣讲进校园活动方案》,组建“法治宣讲团”,将9月份确定为专项行动“法治宣讲月”,组织“法治宣讲团”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主题活动。四是普法工作取得成效。2022年法治武平建设工作成效全市排名第一,其中全民守法考评指标为全市第三。2023年全民守法考评指标排名第二档。五是充分发挥平台作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已入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专人接听。截至2024年9月底,结合“1520”示范点创建工作,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上墙公示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印制了3000份《武平县公共法律服务指南》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内容包括“12348”法律服务热线指引等,提高群众知晓率。

3.针对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有弱项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法治督察员库开展法治督察。2023年12月底根据法治建设督察工作的要求下发《武平县法治建设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并将工作小组成员纳入法治督察员库。结合省市工作部署,按照“督察—整改—反馈”的工作程序开展法治督察工作。二是组织专项检查督促整改落实。2024年7月起,按照《武平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平县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对各执法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均按要求上报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其中包括本单位的执法总体情况数据,并在网站进行了公开。三是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2024年5月11日,召开武平县人民政府与上杭县人民法院、武平县人民法院联动第二次联席会议,通报依法行政、重点案件进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收到上杭县人民法院的协调化解函后均立即转送给相关行政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并及时向上杭法院反馈。四是强化对行政机关应诉案件的跟踪督导。及时跟踪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相关情况,排查有败诉风险的案件,以协助县人民法院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或下发败诉提醒函等方式,确保降低行政败诉率。截至2024年11月,全县行政机关行政败诉率为零。五是开展以庭代训活动。定期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已于2024年11月组织领导干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以庭代训)暨“府院联动”活动,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4.针对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普法宣传活动等契机,加大对调解工作重要性、内容、方式方法等宣传力度,引导有意愿、热心调解的群众加入调解员队伍。2024年9月4日,18名三支一扶人员加入村(居)调解员队伍;2024年9月6日,城厢镇1名群众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人民调解力量进一步充实。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万安、象洞、中堡、民主、桃溪5个乡镇沟通,均已加强专职调解员配备。目前各乡镇(街道)均配有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三是强化跟踪管理。加大专职调解员的管理力度,及时更新完善专职调解员信息。2024年11月,专职调解员信息已按时更新,日常管理规范。

5.针对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外出招商引2024年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带队外出福州、深圳、佛山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4次,拜访企业20余家。2024年9月4日,县司法局邀请清华海峡研究院秘书长一行来武开展乡村振兴、文旅项目考察,详细介绍我县招商政策和特色产业项目发展情况。2024年10月23日,清华海峡研究院秘书长再次携企业家来武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园现场调研和交流合作。二是推动项目签约。2024年9月,县司法局对接引进龙岩市墨佳服饰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已入驻武平生产,县商务局已认定。

6.针对落实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不够有力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下发《中共武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行政执法资格全员持证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应考尽考原则,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截至2024年10月底,17个乡镇(街道)持有行政执法证365人,新增参考419人。二是加大执法队伍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024年5月15日至17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2024年9月20日,开展武平县行政执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知识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做到执法培训全覆盖。三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各片区高度重视推进片区联合执法工作,按照《武平县关于开展乡镇区域联合执法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有序推进联合执法开展。2024年以来,县领导带队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工作调研10余次;各片区召开区域联合执法联席会议8次;乡镇开展巡河检查、消防执法等联合执法30余次。各乡镇均已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7.针对推动“红土枫桥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上级要求。按照2024年4月22日《龙岩市司法局工作提示》要求,暂停“红土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评选工作。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下坝乡党委政府沟通,取得支持,有序推进下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完成规划设计,老旧牌子拆除,正在施工建设。三是提升专业化水平。2024年5月31日,组织举办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等参加的调解知识竞赛,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2024年9月,组织开展优秀调解案例点评会、调解案件评查、调解现场观摩、调解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开拓调解员调解工作思路,优化调解工作方法,提升调解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调解案卷,不断提升人民调解案卷质量。

8.针对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短板问题。(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稳定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全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均已配备到位。加大队伍稳定力度,实行与其服务年限相挂钩的加薪制度,以入职年限为基准,每满一年,月增资50元,五年为顶;配备着装,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配备同等社区矫正工作正装,提升向心力和归属感。二是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2024年6月,与县检察院达成一致,针对同一情形社区矫正执法问题,不计人数,就该问题以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进行纠正,解决同一情形执法按涉及社区矫正对象人数一人发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导致通知书数量剧增问题。坚持每月召开矫情分析会,全面深刻剖析当月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化解措施,2024年9月起增加了“司法所长谈社矫”议程,各司法所所长轮流就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交流经验,分享做法,寻求解决“疑难杂症”方法。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参加矫情分析会,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三是加强矫务督察。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报告、会客、外出、迁居和保外就医等监管措施,从严把关。加大矫务督察力度,2024年9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全县17个司法所进行全面督察,纠正法律文书称呼不规范、档案移交不及时等常见问题。计划于2025年1月底前各基层司法所按督察情况通报要求进行整改,做到及时移交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规范使用法律文书称呼。四是加大信息化核查力度。开展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手机使用情况摸排,手机串号和平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150余人次重新下载“在矫通”APP。坚持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适时抽查,避免脱漏管。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县司法局党组对相关司法所所长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9.针对安置帮教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把上级文件、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三十条措施》《安置帮教实务指引》等转发给各司法所,督促指导司法所按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对象衔接、信息比对、日常管理(走访)、帮扶、档案管理等工作。二是了解就业需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日常走访中积极宣传安置就业政策。截目前未收到安置帮教人员就业需求申请。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刑满释放人员需求开展反家庭暴力、婚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故意伤害等方面的普法宣传,2024年受教育2000人次,进一步提升刑满释放人员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0.针对合法性审核审查不够有力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审核力度。2024年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的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集体审议前,全部已经合法性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法的,未提交集体审议或签发。二是提升审核质效。对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把握不准、有争议的,请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并作为决策参考依据。2024年,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9份,经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无一件违法。三是强化业务培训。2024年9月20日,邀请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业务专家为全县规范性文件审核人员授课,使相关业务人员掌握合法性审核业务知识,提升合法性审核能力。

1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重视不够问题。(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8月7日,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党内规范性文件若干提醒事项》等内容。二是明确工作责任。2023年10月8日,印发《中共武平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武司党〔2023〕17号),明确了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计划于2025年1月底前根据最新人事变动情况,研究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严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范畴。

12.针对落实“八个纳入”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2024年9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均专段表述。二是开展自查整改。2023年起,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查摆意识形态方面问题未出现雷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已撰写深入分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内容。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县司法局党组对相关人员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13.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2024年8月26日以来,召开党组会议3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当表率。在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时,领导班子做到了带头学,带头开展交流发言,带头贯彻落实文件精神。2024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交流研讨5次。三是学用结合推动工作。“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4.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日常管理力度。2024年8月7日、9月9日,召开工作会议对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醒,要求加强业务学习,服务好办事群众,做到热心细致。2024年7月18日至20日,工作人员参加公证员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证基本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等,提升业务水平。2024年11月12日,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公证处座谈会上对工作人员集体谈话。二是优化服务环境。已在公证处办事大厅设茶水区、等待区,制度、收费标准等上墙公示,方便办事群众。

15.针对落实调解工作不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司法所加强与派出所、综治等部门的协作,提高纠纷化解质效。2024年9月4日,岩前司法所组织岩前镇劳动保障所、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卫健局通力合作,成功化解福建塔牌矿业与福达运输有限公司司机劳动争议纠纷。二是加强排查调处。按照《龙岩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百所(司法所)千会(调委会)调解大比武”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司法所、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024年第一季度考评全市排名第七,第二季度排名第六,第三季度排名第三。全县11个重点行政部门行政调解重点项目数有所突破(2024年第一季度全县11个重点行政部门行政调解重点项目数为3件,第二季度累计为6件,第三季度累计为9件)。三是加强业务指导。2024年4月19日,召开行政调解组织联络员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指导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

16.针对案卷评查重部署轻落实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根据省市对案卷评查的工作要求及部署,印发《武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案卷评查由自查、评查和总结三阶段组成。案卷评查采用行政单位自查和抽取案件卷宗评审的方式进行,评查人员严格对照《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全县24个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和17个乡镇(街道)共计抽取46个卷宗开展了案卷评查。二是反馈案评查结果及应用。2023年起,案卷评查严格按照评查标准进行评阅,对案卷的格式、内容和证据等方面详细检查,每份案卷做好评分、反馈,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县对县直、乡镇(街道)绩效考核。三是督促整改落实。2023年起,各单位均能按照评查通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结合上级部署的案卷评查、工作调研、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等,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评查发现问题整改。

17.针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走过场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监督考核,定期检查评估。为进一步促进和提高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质量,出台了《武平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办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范围。组织律师深入各村(社区)及工厂、企业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福建问慧律师事务所律师到所挂钩的岩前镇上法律援助专题课,与司法局工作人员到辖区所在村、社区、工业园区开展法治宣传。福建天梁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义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平川街道河西社区参加“一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活动。三是实行信息公示,方便群众接受法律服务。全县21个“1520”示范点均公示村(社区)法律顾问人员信息,让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2024年7月,印制了3000册《武平县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内容包括法律顾问的照片、姓名、联系方式、擅长领域等基本信息,下发到全县17个乡镇和225个村(社区),方便群众法律咨询需求。

18.针对专职调解员重建轻管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2024年9月4日,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已选聘18名村(居)专职调解员。二是充分发挥专职调解员作用。2024年4月19日,组织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单位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更新调解员信息;2024年3月,完成全县专职调解员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

19.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压力传导。2024年8月7日,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分析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措施,以更严更实的措施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严明纪律规矩,推进作风转变。2024年4月至7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教育,坚决正风肃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唤醒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进机关作风持续向好。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强化警示教育。2024年,开展半年廉政谈话45人次,警示教育3次,节前集体廉政谈话3场次。通过廉政谈话、节前集体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廉洁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0.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我局公车高速公路ETC办理经办人变更业务,熟悉高速发票开票流程,已完成三部公车2024年所有发票补开补打,交由我单位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入账处理。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组织综合股人员、财务室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人员参加差旅报销填报培训,再次规范报销程序。三是落实工会采购流程。组织工会委员、财务室人员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严格规范采购流程,开展询价比价。2024年在当地大型连锁超市、商店、832平台采购元旦春节慰问品合计6.48万元,中秋国庆慰问品合计3.25万元。

21.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够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综合股及各股室(处、中心)负责人认真学习《武平县司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熟悉政府采购的相关业务流程,促使政府采购工作不断规范。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024年以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和流程,通过政府采购网采购一批20箱A4纸。

22.针对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综合股和财务室人员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和各财务系统、监测平台操作手册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财务知识。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及时补充耗油消费明细记录,我单位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已经做相应账务调整。

2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综合股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加强对《武平县司法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武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的学习,不断提高综合股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为下一步盘查好全局固定资产夯实基础。二是强化固定资产核查。指定综合股、财务室等人员对局机关以及各基层司法所的固定资产开展全面盘点清查,并对在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贴标。清查盘点结束后,对无法使用的、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集中报废处理。三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2023年3月购买的13个文件柜已在系统上进行补录,同时对新购买的固定资产及时在系统上办理入库。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24.针对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核实情况。经核实,福建省龙晶选煤有限公司曙光安置就业基地近年来发挥效果不明显,且企业改制,可提供安置就业的岗位少,该曙光安置就业基地存在必要性不大。二是会议研究。针对核实情况,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党组会议上讨论研究了福建省龙晶选煤有限公司曙光安置就业基地摘牌事宜。三是开展清理。根据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福建省龙晶选煤有限公司曙光安置就业基地进行了摘牌清理。

25.针对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议事规则。2023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35次,均在半数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的情况下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均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二是严格请假制度。2023年以来,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党组会议的,均已在会前向党组书记请假。三是严格表决程序。2023年以来,非党组成员根据需要列席党组会议,均未参与表决。

26.针对执行末位表态不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5月20日、9月6日召开支委会分别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4年1-9月召开的主题党日及党员大会,8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截至2024年11月,司法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6次、主题党日9次、支委会15次、党小组会33次,上党课5次。相关议题均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7.针对压力传导不够有力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常性开展学习教育。2024年9月24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24年4月至7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教育,坚决正风肃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进机关作风持续向好。二是党政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原局党组书记分别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6月24日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上“‘学思想、慎用权、守清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干部”和“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锻造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廉政党课。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2024年,开展半年廉政谈话45人次,警示教育3次,节前集体廉政谈话3场次,2024年5月20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前往武平政治生态清风馆接受廉政教育,通过廉政谈话、节前集体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升廉洁从政意识,守牢纪律底线。

28.针对执行“三个规定”不严格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不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组织编写的《社区矫正警示案例》为样本,及时搜集整理更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渎职案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案例等,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提醒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守底线,依法履职。每月召开矫情分析会,不定期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各类警示教育,确保党纪国法入脑入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社区矫正主体责任,要求社区矫正股室负责人和基层司法所长切实履行好带好队伍职责,守住自己“责任田”,密切关注下属与监管对象接触交往情况,紧盯“八小时以外”,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化解;加大设备投入,持续严格落实工作机办案制度,日常以工作机开展通信联络,并以工作机IP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微信群和钉钉群,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督管理,严禁工作人员以私人手机号码与社区矫正对象通话,以私人账号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其近亲属在微信、抖音等平台互添好友。

29.针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管存在漏洞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管理。2024年9月,召开武平县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律所要强化律所信用建设,加强内部管理,诚实守信,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执业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检查。配合市司法局开展了2024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对福建义恒律师事务所、福建天梁律师事务所、武平县公证处、武平县中信法律服务所根据事项清单进行了现场检查。2024年10月,县司法局开展了2024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对抽中的天梁、碧水、问慧3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各所已按期整改完毕。三是加大查处。为规范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8月,在武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义恒所、中信所设立举报箱3个,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事宜,目前未接到相关投诉。

30.针对规矩意识不强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2024年8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武平县司法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对考勤管理、请假审批等重点事项进行强调,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二是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武平县司法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基层司法所严格遵守双重管理制度。三是开展约谈。县司法局党组对相关司法所所长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31.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履职本领。组织组内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着力提高组内干部政策法规水平和监督执纪能力。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深入分析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指出的有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协助县司法局党组扎实抓好整改。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县司法局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各项监管措施,确保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到位。县司法局局长在社区矫正矫情分析会上开展集体谈话,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要求。三是加强联系配合。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常态化开展走访交流,深入县司法局机关各股室和基层司法所等,通过列席会议、查阅台账、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2024年9月20日,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召开社区矫正监督专题座谈会,对加强联系配合达成共识,建立了工作互通、信息共享、问题共督的工作机制,有效行程监督工作合力。四是强化执纪问责。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履职不力,工作流于形式,工作失职渎职或出现重大问题的,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追责问责。

32.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够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9月6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业务知识,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工作,避免再次出现错误,目前,未到党支部换届时间。

3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再次核查。2024年8月,按照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交纳标准及交纳要求,再次核对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份的党费纳情况,通过核对,武平县司法局党支部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应缴党费18595.36元,实际交纳党费18597.07元,其中有3名党员多缴党费2.19元,有4名党员少缴党费0.48元。二是及时补缴。2024年9月,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云登录平台对核算错误,存在四舍五入少缴纳的党费完成补缴。三是规范收缴。2024年9月24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提升党员按时足额纳党费的自觉意识,从思想上做到由“组织收取”向“自觉交纳”转变。

34.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流于形式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查近年来各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针对相关人员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问题与整改措施不对应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把关。对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严格把关,2023年以来,各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问题与整改措施均已一一对应、逐条整改。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县司法局党组对相关人员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35.针对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9月6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业务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员对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对党支部工作新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二是规范程序。2022年、2023年组织生活会均严格按照会前确定主题,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程序开展。

36.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2024年9月24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及党员应知应会知识。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增强了对民主评议党员重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了党在新形势下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强化教育培训。2024年5月,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纪检)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8月,党支部副书记参加县直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通过参加培训,支部委员对党的理论和政策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能够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增强了做好党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严格党员自评、民主测评,综合党员日常表现评定等级,未出现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被评为“优秀”等次情况。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县司法局党组对党支部书记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37.针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仍不到位问题。(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制度。已修订完善《武平县司法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对干部日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加强人员管理。2024年8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武平县司法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均能严格遵守县司法局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双重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考勤制度。三是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10月30日,分管领导与相关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了解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其进一步教育提醒。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通过攻坚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县司法局党组将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坚持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如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内容,经局党组会议通过后印发给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严格遵照执行;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以“滴水穿石”的毅力,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传导压力,持续发力,强化举措,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清仓见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县司法局党组期间,未移交有关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县司法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8名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其中科级干部8人,已给予其他处理8人。具体情况为:对党组成员、副局长廖某某,岩前司法所所长曾某某8人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339862;通信地址:武平县市民服务中心6号楼409室;电子邮箱wpsfzzc@163.com。   

  

                     中共武平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1月15

上一篇:没有了

闽ICP备200158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