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龙岩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5/14

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27日至8月28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委编办开展了巡察;2020年11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2020年11月13日市委巡察反馈会后,市委编办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成立市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主责;其他室务会成员任副组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各项工作。同时,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巡察整改工作。2020年11月13日以来,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次,其他专题会议5次,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扎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细化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查

  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第一次专题会议,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一项一项进行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措施,审议通过《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同时,要求每个科室(单位)每周向办领导报告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市委编办每两周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注重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举一反三,统筹做好巡察整改的短期成效和建章立制的长期成果,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努力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修订健全管理制度机制19项,其中健全完善受理事项登记办理、集体研判、微信工作群管理、网站读网、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等制度机制10项,修订完善党支部制度9项,持续深入推进机关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年初认真制定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0年以来已开展中心组学习28次,开展学习研讨16次。二是2020年8月底制定印发《中共龙岩市委编办关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研讨方案》,结合学习《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室务会每半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并开展大讨论,截止2020年底,集中学习讨论8次,开展专题宣讲1次。三是每年年初认真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制定印发《党支部近期学习重点》,充分运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开展经常性学习,2020年共召开党员大会11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小组会议49次,各党小组开展交流研讨各5次。

  (2)机构编制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汇编《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手册,加大宣传学习。二是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三是协调市委党校,已将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列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在市委党校全市组织人事科长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上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是在编办网站开设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专栏;利用微信群推送《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等多篇相关文章。五是办领导以《从程序角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题,通过党课形式进行学习贯彻。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有差距的问题

  (3)政治站位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专人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收集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内容,持续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二是紧扣中央、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任务,实行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制定《2020年度机构编制工作要点落实细化表》,实行周工作安排机制,明确任务,序时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盘活存量编制用于招考。四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在本办认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

  (4)落实工作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收文登记时同步备注办理截止时间,紧急事项第一时间转办,并跟踪督办。对于没有明确时间节点的,按照本办办事流程规定时间予以研究办理。二是实行周工作安排机制,明确任务,序时推进。三是将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其它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办理反馈情况纳入办机关二级绩效考评。四是出台《市委编办受理事项登记办理暂行规定》,明确专人负责,对有关事项受理、办理、反馈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各科室指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登记、跟踪、督办本科室受理事项,确保按要求及时办理和反馈。2020年以来未出现逾期办理的事项。五是已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5)执行政策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由办领导给全体干部职工上党课,进一步宣传和解释《条例》相关规定,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组织县(市、区)相关人员再次学习《条例》等,指导各县(市、区)梳理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并整改落实。二是2020年上半年全面梳理市直部门机构编制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议,报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后,形成相关清单报省委编办确认,同时指导各县(市、区)抓好整改落实。对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问题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已逐一整改。

  3.关于做好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6)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本轮党政机构改革涉改部门“三定”完成后,部分部门提出机构编制调整申请事项,已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完成机构编制微调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在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网上全流程核编”工作的通知》,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重大事项专家论证工作的通知》,探索推进机构改革等机构编制重大事项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四是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市直部门报送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工作的通知》,规范部门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程序和要求。

  (7)攻坚克难精神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紧扣机构编制供需矛盾、结构性超编等问题,多次深入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深入分析问题,探索创新举措。二是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2020-2021学年开学后,及时对市直11所中小学校重新核定教职工事业编制;在2019年统筹调剂事业编制借给新罗区基础上,2020年市本级继续统筹调剂相应事业编制借给新罗区用于解决招考2020-2021学年新增教师和编外聘用教师用编需求。三是按照中央、省机构改革精神,对职责整合较多或“二合一”“三合一”部门,按10%-30%比例收回行政编制,统筹用于承担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较多的重点部门。四是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七个县(市、区)均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剂相应的行政编制、财拨事业编制下放至乡镇(街道)。五是在全市134个乡镇(街道)实行“岗位编制人员”全统筹的综合岗位模式,建立综合岗位与股级职数、职称并行管理制度,赋予乡镇(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六是指导县(市、区)积极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着力破解“空编未用”和“无编可用”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充分发挥有限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各县(市、区)均已建立编制周转池。七是对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分类进行整改。下发《关于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委编办反馈涉及县(市、区)机构编制问题有关情况的通报》,对各县(市、区)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再次明确整改时限、纪律要求;下发《关于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关于重申机构编制纪律的通知》,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力的相关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暂停受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

  (8)机构编制管理失之于软。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本办干部及县(市、区)相关人员再次学习《条例》等,研究部署市委巡察反馈涉及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梳理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并整改落实。通过编印宣传小册子、制作宣传栏、网站增设专栏等方式,向各级各部门宣传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在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网上全流程核编”工作的通知》,明确用编用职数原则及机构编制纪律要求。三是对市直两家事业单位下发机构编制问题整改通知,相关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四是选派干部参与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已对65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向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组移交问题线索7条。五是会同市审计局等部门印发《龙岩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龙岩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经济责任审计;会同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建立龙岩市干部监督信息沟通联系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沟通联系工作机制;分别发函至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收集2020年巡察和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将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市委2021年度督查计划。六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级各单位于每年1月底前向市委编委报告上一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各相关单位均已报送。七是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研,实地指导工作,加大整改力度,强化刚性约束。

  4.关于推进机构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9)机构改革精神宣传解读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市委党校,已将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列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2020年8月在市委党校全市组织人事科长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上解读《条例》。二是对各部门报来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要求依照《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对提请事项进行充分论证并提供必要说明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三是下发《关于规范市直部门报送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工作的通知》,强化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

  (10)改革工作不够深不够细。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央、省委部署的改革任务涉及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划转事项,从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文件和其他地区做法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征求相关领域从业人员、专家意见,扎实做好改革前调查研究工作。二是为摸清乡镇(街道)以及经济发达镇等机构运转情况,组成调研组赴各县(市、区)相关乡镇调研,并在武平县乡镇蹲点调研半个月,形成相关调研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探索实行“岗位编制人员”全统筹的综合岗位模式,得到省委编办肯定。三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共收到e龙岩反馈的38件要求明确划分监管责任节点的诉求件,已于2020年9月前梳理反馈。四是印发《龙岩市市直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部门职责分工协调的规范化开展。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市委编办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六张清单”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二是通过召开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论宣传思想工作》等文件材料;室务会每半年一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讨和分析研判;及时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2)阵地管理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在网站首页开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二是充实网站“信息公开”子栏目“专题专栏”内容,及时更新信息。三是结合本办领导干部调整和工作分工,调整突发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四是进一步加强阵地管理,建立市委编办网站读网制度,制定《市委编办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的问题

  (13)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压实调研责任,围绕热点、难点、堵点确定2020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重点研究课题14个,其中《完善市县乡公共卫生应急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研究》课题列入全省机构编制工作重点调研课题,《乡镇(街道)实行“岗位编制人员”全统筹的综合岗位管理模式研究》课题列入市委重点课题。《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调研情况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龙岩市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实践与启示》在《龙岩发展研究》第27期刊出;《找准定位 服务大局 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对策思考》荣获龙岩市直机关党工委“2020年机关党建重点调研课题”二等奖。二是着力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党建与业务融合课题调研情况,制定出台“红土编制·先锋领航”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方案;根据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情况专项调研情况,预先批准市本级2020-2021学年新增教师用编,统筹调剂编制借给新罗区,积极服务教育用编需求。三是持续深化调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群众关心关注和难点热点问题,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重点调研课题任务的通知》,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5个,部署开展2021年课题调研工作。四是重新梳理修订本办相关制度。对不适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的予以修订或删除,新制定出台《市委编办受理事项登记办理暂行规定》《市委编办受理事项办理集体研判暂行规定》,梳理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等。五是组织各科室干部认真学习党政公文处理相关学习材料,规范机关文件制发。同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2020年,印发12期简报,各类发文数量与2019年相比下降10.5%。

  (14)存在衙门作风。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和紧扣群众关心关注以及难点热点问题,深入一线、直插到底展开调研,听取一线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了解掌握实情,主动靠前服务。2019年主题教育期间,共组织开展调研22批次,2020年完成全市14个机构编制工作重点研究课题调研,2021年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5个。二是2020年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评估、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等,办领导多次带领相关人员到各县(市、区)、各乡镇开展调研、指导。三是制定印发《2020年度市委编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2020年度市委编办内部二级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强化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成效。四是加强信息宣传报道,持续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2020年,本办信息被中央编办网站采用7篇,省委编办简报和网站采用13篇。五是出台《市委编办受理事项登记办理暂行规定》,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同时,简化科级领导职数审批程序,全面实施“网上全流程核编”,对现有用编用职数审批流程进行再优化;缩短用编审批时间,推进办理用编事宜提速增效。

  (15)工作不够认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学习材料》及2018年至2020年市委办公室公文错情通报分发给各科室(单位),并组织学习,规范机关文件制发。加强各类文稿审核,由综合科统一进行错情收集、定期通报,并纳入二级绩效考评,切实提高文字材料的质量。二是召开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培训会议,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年度统计工作,提高统计质量。认真梳理现有机构编制及人员情况相关数据,并安排专人认真审核,确保上报数据不出差错。同时,重新核对2014年以来已办理的计划用编审核表,对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三是开展2020年机构编制年审工作,提高数据准确性。四是严格事业单位注销公示审核,加大日常工作把关力度,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2016年以来注销登记公示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未再发现公示时间有误的情况。五是已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担当尽责不够的问题

  (16)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强化党建促业务”的理念,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融互促,着力创建“红土编制·先锋领航”党建品牌,以品牌创建引领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抓好本办二级绩效管理,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2018年以来,结合省委巡视整改、机构改革及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盘活存量、统筹调剂编制加大人员分流力度等,大力推进市直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对机构改革的涉改人员,明确“编随职走、人随编走”原则,防止超编问题产生。五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管理编外聘用人员。

  (17)大胆履职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市本级职能弱化的13家事业单位情况,提出具体收编建议,已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二是严格把关,对职能弱化的单位不再审批用编。三是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制度,共向9家事业单位发出《列入异常名录告知书》。加大事业单位清理力度,全面完成16家应注销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四是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自查清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18)多报差旅费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综合科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资产采购及管理等财务相关文件精神,熟悉相关政策。二是下发通知单,要求相关人员退款,已及时退回财政金库。

  (19)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的复印纸购买情况在政府采购网站备案。二是已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0)多单电脑耗材报销未附原始签字单据。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财务人员认真查找原始单据,并询问原供货商,因确实无法找到,已作相关说明。二是完善规范电脑耗材等办公物品的购买及报销流程,制作《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申请表》,需由采购经办人、综合科科长、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形成层层把关、层层审核的工作流程。

  (21)仍存在财务核算和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报销审核流程,各类报销经财务人员、综合科长审核,分管领导把关后,再报主要领导审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严实的问题

  (22)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6月起,党支部的会议记录都要求支部书记审阅并签字。二是自2018年1月起,已使用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党组织活动记录薄》记录党支部活动情况,不再与其他会议交叉记录;自2017年3月组建党小组起,各党小组使用专门记录薄记录党小组会议情况。三是2020年1月起启用《市委编办党支部组织生活签到册》,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做好每次党内活动的签到、点名,并记录活动主题、地点、时间,注明请假人员及事由。同时,在《党组织活动记录薄》中的《党员活动点名册》上一并做好登记。四是已完成2017年度党费收缴情况登记造册,并从2018年起,在《党组织活动记录薄》中的《党费收缴记录》,以及《党员活动纪实手册》上一并做好登记。五是新制定或重新修订9项党支部制度。

  (2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及时印发《关于做好省委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党小组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直机关党工委。二是制定《组织生活会制度》,对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总体要求、会前准备、会议召开、会后工作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各党小组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组织组内党员在2020年11月份党小组会议上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特别是认真研读组织生活会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章节。同时,对2017年以来组织生活会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自查自纠情况表》。相关党小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专门召开党小组会议进行整改。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4)支部换届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党支部制定印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按照“党小组酝酿初步人选——支委会拟定预备人选——室务会确定候选人名单”的组织程序要求,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25)党员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定《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通过严管厚爱党员,激发党员积极性,增强党员的意识。二是对于年长、身体不适的退休党员,党支部安排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退休党员学习。2021年2月,由办领导带队前往退休党员家中开展春节慰问,并送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及系列采访实录等学习资料。

  2.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26)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室务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二是严格开展干部廉政提醒谈话,2020年8月、12月分别开展了廉政谈心谈话;主要领导还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加强干部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岩委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并进行研讨,提高认识。四是2020年12月,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对编办室务会成员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办主要领导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

  (27)接受监督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都及时征求纪检监察、政法、精神文明、卫健等部门意见,2019年5月以来,对室务会酝酿的人选先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待确定考察人选后再次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二是2020年以来,每次室务会议方案经办主要领导审定之后,提前告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同时,进一步强化归口管理意识,召开室务会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提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28)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2020年8月、12月分别开展了廉政谈心谈话;办主要领导结合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在重要节假日前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加强干部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暂行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差旅报销、会议培训等费用支出。三是加强财经纪律培训,组织综合科及财务等人员深入学习省、市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强化财经纪律意识。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29)日常监督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督,2020年7月以来,列席市委编办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16次、提出监督建议8条,办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7人次。二是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监督,严把整改方案、推动按序时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建议完善重点领域制度建设2项,针对部门、基层单位请求报告事项,督促完善受理登记、办理回复及沟通会商、集体研判制度。四是对2019年以来市委编办受理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五是督促对2018年以来巡察巡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再梳理,开展自查自纠。

  (30)大胆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市委编办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要求相关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未落实自查问题整改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二是12月14日对市委编办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三是落实检查整改跟踪监督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

  4.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31)研究干部人事会议记录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按规定开展。二是加强对人事干部的学习教育,主动安排相关人事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逐条逐项进行研读,严格程序,规范记录,提高做好人事工作的水平。

  (32)执行任前公示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2018年以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每次干部调整都按要求做好任前公示,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

  (33)未严格落实干部任职交流制度。

  整改情况:制定相关人员调整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开展干部考察。目前,已完成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十年的干部交流调整工作。

  (34)干部选任全程纪实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综合科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选人用人政策规章制度。同时,对2016年以来干部提任的《纪实表》进行认真审核、修改完善。二是举一反三,对2016年以来每个批次干部提任的各项材料全面认真审核,做好归档。三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基本工作程序操作件》,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程序、各环节。

  5.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35)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龙岩市市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查审批及证照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提高认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二是全面梳理本办干部持有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情况,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的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全部交由综合科保管并登记在案,全体干部职工已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三是出台《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本办干部职工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四是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6)档案管理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二是组织人事干部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室查阅有关人员的档案,并到相关干部出生地派出所、中小学等地查阅相关原始材料,重新审核,提交室务会议研究,认定相关人员的出生年月。三是对个别干部的重要档案缺失问题,安排人员到市人社局、档案馆查阅,对找不到材料的由原单位作出说明。2021年1月,经室务会研究同意将干部缺失的相关证明和按原件复印的材料归入干部个人档案,对于任职时间认定有误的干部,经调查及室务会研究,已重新认定干部任职时间。对于调动呈报表“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无内容,无单位公章,已向市委组织部档案室复印相关材料,重新盖章。三是举一反三,对全办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复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37)对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检查、主题教育检视等问题整改思想重视不够,部分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主体责任检查、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科室和人员,限定整改时限,严格督促落实。对2018年以来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检查等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对自查自纠的22个问题,已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整改时限并逐一整改。三是市纪委交叉检查组对市委编办2019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反馈的其他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2018年以来巡视巡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梳理,未发现其他问题,相关整改落实情况已上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四是全面完成16家应注销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

  2.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38)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检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跟踪督促不够,未全面掌握整改情况,导致编办至今仍有多项整改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市委编办对2018年以来巡视巡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情况进行再梳理,开展自查自纠。二是12月14日对市委编办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三是督促市委编办对未落实自查问题整改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责令检查,对巡察反馈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其他干部进行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3人。

  3.关于未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的问题

  (39)举一反三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2018年以来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检查等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于“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问题,要求责任科室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同时,对2020年的财务账册进行全面复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组织开展财经纪律培训。组织综合科及财务人员学习省、市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强化财经纪律意识。三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格经费报销审批程序。四是对多报差旅费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清退,并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0)后续跟踪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19年“三定”工作,通过处级领导职数重新配置,解决消化部分省委巡视整改反馈超编超职数问题。二是列出2017年以来为解决超编问题而调剂借出编制情况的单位清单并形成台账,为按要求收回编制提供依据。三是2020年8月按照市委编委会议要求,梳理形成《市委编办关于市直部门借编情况及相关建议意见》,已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并组织实施。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委编办期间,未向市委编办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攻坚克难精神不足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针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超编问题,要求各县(市、区)依省定标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编制不足部分从现有事业空编中统筹调剂;针对部分单位结构性超编问题,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盘活现有行政编制资源统筹调剂解决。

  (2)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失之于软的问题。

  下一步整改措施: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定期跟踪整改进展情况;会同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督查重点内容;适时对问题整改进展较慢的县(市、区)进行约谈。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推动机构编制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加强机构编制政策宣传,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努力提升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二组对整改工作的要求,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持续深入抓好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坚决彻底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真正把巡察整改落实转化为加强和促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二是坚持管党治党,压实工作责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从严”的主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从严抓好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管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直面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对需要长期坚持和整改的问题以及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定期向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上报整改进展情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三是严守纪律规矩,转变工作作风。坚定不移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市委2号、3号文件精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和财务报销。四是强化制度执行,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对已出台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到位,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机关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2301706;通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686室,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lybwbzhk@163.com。

                                                                                                                            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闽ICP备20015806号-1